昌吉州纪委监委对7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7起典型问题是:
一、阜康市扶贫开发移民中心原主任魏伟履职不到位造成培训机构套取扶贫培训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7年,阜康市扶贫办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由金海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单位组织实施技能和职业技术培训,约定扶贫培训人数共计1304人。在扶贫培训实施过程中,时任市扶贫开发移民中心主任魏伟未对扶贫培训申报、实施、验收环节进行监督,履职不尽责,导致3家培训学校虚报51人,套取扶贫培训资金6.17万元。2019年6月,魏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规套取的培训资金已退缴。
二、木垒县新户镇原党委书记周新元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木垒县新户镇在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过程中,擅自改变扶贫项目资金用途,未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扶贫项目监督不到位,致使7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时任新户镇党委书记周新元,对此负有直接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周新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玛纳斯县第三中学原校长海拉提·哈布都拉截留挪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问题
2016年6月、12月,经时任玛纳斯县第三中学校长海拉提·哈布都拉同意,县第三中学截留财政拨付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3.88万元,用于支付学校公共采暖费等开支。2019年9月,海拉提·哈布都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奇台县碧流河镇新农保专干何志贤挪用村民养老保险费问题
2016年5月,奇台县碧流河镇洞子沟村村民陆月玲女儿张盼将陆月玲需缴纳十四年的养老保险费1.4万元以现金的方式交给碧流河镇新农保专干何志贤,委托其为陆月玲缴费并办理退休相关事宜。2016年11月,何志贤只为陆月玲缴纳1000元养老保险费,剩余的1.3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9年6月,经张盼多次催促,何志贤才将剩余1.3万元养老保险费上缴,导致陆月玲推迟5个月领取退休工资。2019年11月,何志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吉木萨尔县国土资源局城区国土所原所长王泽军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问题
2010年11月至2013年7月,时任吉木萨尔县城区国土所所长王泽军,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以亲戚名义或与亲戚合伙方式购买北庭镇西上湖村、二工镇八户村村民17.2亩土地,种植苗木,从事苗木生意。2019年8月,王泽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昌吉市大西渠镇玉堂村党总支委员谢学莲拖延困难人员劳务费问题
2014年6月,昌吉市大西渠镇玉堂村三片区在对本片区自来水管道和井坑改造过程中,雇佣本村生活困难人员马正龙拉运工程用水、水泥和砖等建材,应付劳务费4800元。2014年11月,工程结束后,马正龙先后两次向时任村出纳谢学莲索要劳务费,谢学莲推诿拖延。直至2018年12月群众工作督导组发现并反馈该问题后,才将拖欠的劳务费予以支付。2019年6月,谢学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呼图壁县石梯子乡多斯特克村党支部副书记吾尔肯·满吾特截留挪用村民土地承包费问题
2016年3月,经呼图壁县石梯子乡多斯特克村村民大会研究决定,向村民收取2016年生活用水费,2016年6月,吾尔肯·满吾特未向村民收取,而是从要给加某等村民发放的土地流转承包费中扣留村民生活用水费用1.8万元,且未交至村集体账户,以现金形式账外保管用,并用于村委会各项支出。2019年8月,吾尔肯·满吾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中,有的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与民争利;有的推诿扯皮、应付了事,漠视群众疾苦;有的失职失责,履职不力。这些突出问题严重违背了党的宗旨和初心使命,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侵害了群众利益,受到严肃查处。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最大程度降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