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5日,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对州统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5年4月21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政治自觉。州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应付心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整改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66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科室具体落实的“三级联动”整改格局。2025年10月20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主题深化学习研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检查剖析并提出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主动向州党委、州纪委监委和州党委组织部报告巡察整改工作,报送整改工作方案,专题会商,逐一修改完善。建立“月通报、季复盘”机制,定期对照整改台账核查进度,对整改滞后的任务及时提醒,确保整改工作不偏航、不松劲。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建立完善《昌吉州统计局日常内控管理制度》《昌吉州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昌吉州统计局资产管理制度》等17项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推动整改成效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开展专题学习42次,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统计工作发展具体举措。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专家授课、警示教育等形式,结合下沉调研开展交流研讨7次。三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接受警示教育、带头抓好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学查改。
2.深化统计改革,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围绕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每月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加强经济运行实时监测和分析,2025年撰写综合经济分析报告、信息400余篇,有效发挥统计“以文辅政”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是积极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全面摸排2024年以来外省在本地建筑业企业100余家,切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全面开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形成分析报告42篇,完成州县两级40年的《统计年鉴》数据电子化制作和电子资料馆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数据查询服务。
3.强化统计监督,提高数据质量。一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对国家统计督察期间检查的企业、乡镇开展“回头看”,共检查18家企业和4个乡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次,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起。二是建立问题线索收集移送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审计、巡察等监督贯通协同。三是加强源头数据管控,每月抽取乡镇(街道)开展实地调研,指导24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纠正数据质量问题10条。7人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执法队伍力量得到充实。
4.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认真落实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报表目录》,与市监、税务等部门建立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与发改、农业、工信、商务、文旅等部门会商,共同研究经济发展形势,加强对行业部门统计业务指导,2025年与有关部门座谈沟通12次。三是联合州发改委对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覆盖核查,畅通部门间在项目入库入统工作的沟通联系,对全州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部门数据进行实地调研指导,推动行业部门数据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准确。
5.优化统计服务,提升社会知晓度。一是深入开展“赴基层、进企业、转作风”帮扶指导,1400人次基层统计人员受到业务培训。在全州进行统计诚信诚实职业道德教育,开展2次统计文化进基层活动,向社会大众印发诚信诚实统计倡议书,提高社会大众对统计工作知晓率。二是评选2025年度州级“统计诚信企业”“金牌统计员”,在网络媒体进行“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企业展播,营造浓厚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三是在州融媒体中心举办昌吉州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过主流媒体和网络发布解读全州主要经济数据,2025年发布信息100余条。
6.加强技术赋能,提高工作精准度。一是运用人工智能,深度挖掘数据潜力,搭建完成全疆首个统计智慧平台,实现统计印证资料智能审核,大幅提升数据审核质效。二是运用遥感测量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准确获取主要农作物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的时空分布,推进粮食、畜禽统计信息化建设。三是强化信息数据采集比对,打通跨部门数据壁垒,构建动态、一体化的数据资源体系,有效提升统计监测的协同性和宏观决策支撑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每半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政治生态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二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新提拔干部、科室负责人开展个别谈话20人次、集体谈话2场次,将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求落到实处。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与分管科室人员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谈话30余人次。
2.加强资产资金监管。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和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全面加强财务支出监管力度。二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聘请第三方开展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坚决杜绝资产流失。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确保采购工作合法合规。
3.规范车辆租赁管理。一是修订完善车辆租赁管理办法,明确临时租赁车辆的范围、标准、流程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临时租车报备制度,每月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对报备情况,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等问题发生。
4.严格培训经费管理。一是制定业务培训内控管理制度,将业务培训开支纳入监督范围,防止浪费等现象发生。二是采取专人跟班、定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加强人员管理,对培训人员食宿和人数严格把关,对违反培训纪律学员依规依纪处理。
5.提升统计信息服务群众水平。一是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咨询电话,明确责任科室和答复时限,切实做到群众有问必答。二是定期在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统计月报数据,加大宣传力度,服务群众查阅数据,拓宽统计服务社会面。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指标,做好概念阐释和计算方式说明,提升统计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经费支出研究审核程序,大额经费支付按规定报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支付,坚持做到“一事一议”,购买立项与经费支付分开研究。三是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对各项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2.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将2名年轻党员充实到党支部委员会,使机关支部工作更有活力,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全面掌握工作流程和要求。二是组织入党培养人定期与积极分子开展谈心谈话,对发展党员档案开展自查,核对、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谈心谈话,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履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二是建立后备干部储备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突出抓好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教育,开展年轻干部集中学习教育研讨2场次。三是深入开展“青年行、我先行”“师带徒”“激励中坚 决胜中层”等活动,推动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更加过硬、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工作作风更加优良。
4.加强保密安全管理。一是对涉密信息设备管理情况进行全覆盖自查,规范保密场所管理,在保密室外设置手机存放设施,杜绝通讯设备进入保密场所。二是严格保密文件收发、流转、借阅登记程序,对进入保密室的人员严格登记,确保涉密文件、信息、数据绝对安全。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6次,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内外网隔离,组织全员网络安全意识培训与应急演练,全面筑牢统计工作网络安全防线。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1条问题和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一体研究、一体整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完善长效机制,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党组书记全面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正风肃纪,定期研究整改推进情况,确保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反弹。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州统计局党组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抓好后续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持续推进问题深改实改。在集中整改期满后,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巡察整改情况汇报,适时组织“回头看”;动态排查化解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持续提升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持续转变作风,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高素质的统计干部队伍,服务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4-2347986;通信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103号;邮政编码:831100;电子邮箱:67150305@qq.com。
中共昌吉州统计局党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