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2月7日至3月7日,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4月21日,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向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思想认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机关党组的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整改落实。领导班子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推动巡察整改的行动上。先后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以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亲自抓,各党组成员为成员、具体抓,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协同配合、协助抓,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参与,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一体推进的整改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三)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定期研究整改进展情况,实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任务。健全完善闭环工作机制,一体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制度4项,修订相关制度3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方面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项要求,每次专题研讨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2025年开展交流研讨7次。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学习内容,由指定人员开展阐释、解读。2025年,机关党组会召开24次,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开展34次,每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建立学习闭环台账,制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内容、专题研讨主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人大机关理论武装。
2.抓紧抓实保密教育。积极组织学习保密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开展保密学习教育8次,提升机关干部保密意识。修订完善机关保密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高质量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一是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了解、科学评价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置、配置及运行情况。二是在准东开发区、昌吉高新区、昌吉农高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扎实推进开门立法。三是围绕州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研读讨论,收集立法意见建议,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参考。
4.依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二是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修订《自治州人大常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三是根据修订的《自治州人大常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指导县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程序和方式。四是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权,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实现州、县两级人大使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覆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培训,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5.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一是严格落实《昌吉州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制度》《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工作流程规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蹲点式、解剖麻雀式调研,带着问题下去,掌握实情,问计于民,提高调研实效性。三是严把报告质量关。严格落实调研报告“三个三分之一”。四是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及时开展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在规定时限内经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听取。
6.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一是举办1期州党校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2期州党校人大代表培训班、2期人大代表赴援疆省份培训班,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二是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代表之家+”服务模式拓展,为“代表之家”配备触摸屏,增强“代表之家”收集意见建议核心功能。三是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长效推进机制。研究制订《昌吉州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十大行动”实施意见》,指导“代表之家”与基层党建平台、社区服务中心融合建设、综合使用、形成合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7.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及时更进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2025年,共开展从严治党学习16次。二是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5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开展与责任清单落实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工作安排。三是督促班子成员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岗位职责,明确责任事项,制定个人责任清单并及时将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提交机关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印发执行。
8.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任前谈话制度。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共听取2次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9.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推进“第一种形态”运用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定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计划,2025年班子成员均已完成讲课计划。
10.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一是机关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以案说纪,党员谈体会认识,推动以案促改。二是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三是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2025年,共开展警示教育8次。
1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对现有的财务支付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2.严格执行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强化机关党组成员对民主议事程序的学习理解掌握。严格落实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维修审批程序。
13.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规定。
14.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机关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对所属机关支部工作开展一次指导检查,并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15.做好支部委员补选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熟悉掌握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
16.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推行党内政治生活“首学”制度。制定班子成员到支部讲党课计划,明确党课内容、时间安排,2025年度,班子成员已全部完成计划。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党组书记以上率下抓好整改,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每季度听取一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补齐制度建设短板,坚持举一反三,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从源头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真改实改、取得实效。
三、全力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明方向、理思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要求,坚持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将学习内化为对党绝对忠诚的坚定信念,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担当作为。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常态化整改。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坚决克服“过关心态”,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见效。
(三)突出成果运用全力巩固整改成效。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归纳为改进和规范工作的方法措施,上升固化为长期管用的工作制度,及时健全完善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落实、保证党组织各项活动规范开展、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4—2342732;通讯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州劳动保障大厦5楼502室;邮政编码:831100。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