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监察建议后,我们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有农用地规范化管理制度(试行),绘制农高区国有农用地‘电子一张图’,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的规范便捷管理……”近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检查评估组汇报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监督利器,是以“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昌吉州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建议规范性、精准性,注重纪检监察建议综合效果,着力构建监督、办案、教育、治理闭环链条。近两年,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76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665项,督促整改问题609个。
坚持依规依法,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有章可循”。将学习贯彻《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纳入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分析、文书讲评等形式,深化对纪检监察建议政治性、重要性和纪法效力的认识,不断提升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能力水平。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对象、内容、种类、适用范围、依据等作出细化规定,对承办部门、制作送达、文书格式及督促整改等工作逐一明确,建立“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签发送达、整改监督、结果运用、了结反馈”的全流程闭环链条。制定建议文书模板,选取部分格式规范、内容精准的建议书,供业务干部学习借鉴,进一步规范文书格式。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需要整改落实的事项,向相关单位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制定纪检监察建议审核把关制度,采取“归口审核+集中审核”相结合方式,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避免建议内容“一套了之”。
注重融入融合,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有的放矢”。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纪检监察建议全过程,“监督检查室或审查调查室+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方联动,对监督部门的政治生态“精准画像”,重点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承办部门提出整改初步建议,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聚焦部门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风险隐患开展联合会商,做到既点“痛穴”指出问题,又开“药方”对症下药,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同时,注重案件查办与以案促改促治同步谋划,逐案剖析深层次原因,分析案件共性规律和个性特点,针对案件中暴露的共性问题,推动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靶向治疗。2025年编印“四同”机制典型案例3期,督促发案单位党组(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247场次。
强化检查评估,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有效管用”。制定昌吉州纪检监察建议评估工作办法,明确评估主体、对象、内容、程序以及结果运用,从制发主体、提出情形、内容格式等8个方面,制定22项具体评估指标。每年由政策法规研究室组建调研评估组,通过书面核查、听取汇报、现场抽查、访谈交流、问卷调查、数据研判等方式,对上一年度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评估建议的执行效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2025年,全州通过开展评估推动落实整改措施382项。
“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评估办法,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推动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办案促进整改、以监督促进治理,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效果。”昌吉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昌吉州纪委监委 王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