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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用好用活会商沟通 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

日期:2023-06-05 17:34:10
文章来源:

州纪委监委驻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坚持把会商沟通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切入点,凝聚监督合力,压实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

谋定后动,精准把脉找“病根”

“你们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有欠缺内控机制不健全,党委会研究议题事前沟通协调工作不到位,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日,驻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向准噶尔公安局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此次的会商沟通,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力整改。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已先后3次对该局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以下看上”的角度,充分酝酿、认真分析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并择机进行了会商反馈。

直面整改,压实责任开“良方”

针对准噶尔公安局存在的问题,组从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内控管理、依规依法从严治警等方面提出了9项整改措施。

“通过会商沟通把问题点出来,把整改措施定下来,既让我们感受到了压力和责任,也为抓好整改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措施基础。”准噶尔公安局主要负责表示

会商沟通,让监督更加聚焦,推动被监督单位党委主动认领、主动整改、主动作为,激发被监督单位内驱力,把整改的实效转化为推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净化的内生动力。同时会商沟通促使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达成共识、同向发力、靶向施策,确保了问题整改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用活会商,责任链条全“贯通”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定期会同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商为“监督”与“被监督”搭建了桥梁,促使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

该纪检监察组把派驻(派出)机构与党组(党委)会商沟通工作机制摆在突出位置,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监督合力。

今年以来,通过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一把手谈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参加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会议、开展日常监督等方式,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共同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开展与被监督单位共会商沟通18场次,形成会商沟通材料,反馈问题38条,提出意见建议22条,通过会商沟通完善各类制度8条,查找廉政风险点3

通过会商沟通,多渠道、多维度对被监督单位把脉问诊,查找潜在问题,明确监督重点和方式方法,校准监督探头,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派驻监督走深走实,监督实效不断提升。(驻州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朱马尔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