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昌吉州纪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有关篇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等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李希同志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委领导读书班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监委地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有关会议精神和州党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安排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宋海山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自觉坚持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始终自觉履行好“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提高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能力,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要统筹开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把学习和工作、教育和实践统一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区、州纪委全会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教育整顿促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深入。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地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坚守监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选人用人、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结合党委(党组)职能职责和行业部门业务属性,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认真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优势,推动监督全覆盖向“形神兼备”转变。坚持把审查调查作为最有力的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着力提高运用政策策略、做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执纪执法本领。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州纪委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