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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纪委监委召开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

日期:2023-03-10 2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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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昌吉州纪委监委召开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听取各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情况,总结成绩、查摆问题、明确方向,进一步提升派驻(派出)机构履职能力,更好发挥“探头”作用,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宋海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派驻(派出)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派驻机构职能定位,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把学习《规则》与学习党纪法规结合起来,与解决问题、强化监督贯通起来,持续学习,深入思考,反复实践,提高敢于斗争的觉悟和善于监督的能力。

 会议强调,各派驻(派出)机构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突出政治监督,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健全监督台账和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机制,及时发现纠治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通过抓“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要强化制度执行,抓住权力运行这个重点,督促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深化审查调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充分发挥“四种形态”的教育帮助和惩治震慑功能,让反腐败利剑始终高悬。

 会议要求,各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带头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派驻(派出)机构干部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用创新理论武装队伍,用全员培训提升队伍,用示范表率引领队伍,用公正选人激励队伍,用严管厚爱凝聚队伍,用纪律制度规范队伍,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