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既是纠偏纠错,也是提醒,希望你深刻反思、端正态度、放下包袱,努力做好工作.....”奇台县纪委监委派出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汪玉玲在了解受处分干部思想动态后,与该同志谈心谈话,帮助其解开心结、重振信心。
“受到处分以后,我心里很难受,压力也很大,一方面觉得对不起单位和家人,另一方面感觉到没有脸面见领导和同事,感谢你们这次回访,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爱护,我一定端正思想,卸下包袱,再鼓干劲,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严管厚爱。”奇台县某乡受处分干部巴某在接受回访教育后说。
近年来,奇台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后期教育监督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奇台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制度》,坚持惩处与教育、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原则,将回访教育作为“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一环,认真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回访教育工作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教育回访工作由查处受处分人员的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组织开展,案件审理室、派出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协调配合,县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由相应纪检监察室具体实施。派驻机构审查后由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由相应派驻(派出)机构具体实施。
该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每季度梳理和汇总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情况,制定教育回访方案,通过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对处分的态度、工作表现、履职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督促受处分人员改正错误、积极投入工作,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自2021年以来,共开展回访教育390人次,有效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认识错误,重振信心。
“从严执纪问责只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最终目的。我们要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从严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又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回访教育,让受处分人员理解和体谅组织的良苦用心,从而树立信心,继续干好本职工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介绍。(奇台县纪委监委 汪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