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我们在办理的案件中……”近日,木垒县纪委监委的“每周一讲”如期进行,案件审理室主任丁晓荣以“职务犯罪案件取证注意事项”为题给大家上了生动的一课。
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将每周五定为集中学习日,并开展“每周一讲”活动,由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围绕自选主题轮流为大家授课,重点围绕党的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执纪监督案例分析等,并随机选取三名干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现场谈认识、谈体会,达到互相交流、共同提升的目的。
同时,该县还坚持培训与实战相结合,在运用好干部“每周一讲”的同时,突出实战锻炼,采取“以老带新”“传帮带”等工作方式,帮助年轻干部熟悉业务、掌握方法、提升工作能力。
“‘每周一讲’改变了以往主要由领导传达上级精神的单一方式,使学习更加多元化、接地气,既增强了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也提升了学习效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形式,提升培训质效,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木垒县纪委监委 陈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