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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从“小”“微”入手 切实做好日常监督

日期:2022-01-09 1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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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老远从乌鲁木齐来玛纳斯换行车证,一听说车管所没号了就着急了,能想到的就是向纪委反映......”寒风中,陈先生拨通了玛纳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电话。第六纪检监察组接到信访室转交的信访线索后,迅速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车管所负责人现场对李先生解释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引导李先生排队领号,李先生于当日下午顺利换证。

针对此次信访举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第六纪检监察组对车管所出现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研判,对驻在单位的小微权力进行重点梳理。通过深入驻在单位调研、专项督查、查办案件等方式,充分掌握被驻在单位权力运行情况,结合日常群众反映多、易出现问题的工作环节,制定出了日常监督重点。

“窗口虽小,但对办事群众来说,一个工作环节解释不到位,都会影响群众的利益。”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强说:“针对我组驻在单位执法性强、窗口单位多的特点,我们从重点岗位、重点部门、重点窗口筛选出日常监督的重点,做到监督有针对性,更能实际解决群众问题。”

针对该组监督单位系统大、单位多的特点,将执法过程中小微权力监督不到位、执行时不按程序办理、律师队伍管理不严导致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过审,容易出现易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看人办事”、“生人按章办,熟人走捷径”等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问题,有计划的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和节点监督、专项监督有效结合,同时定期不定期深入县公安局和法院各科室、乡镇派出所、车管所、北五岔法庭及各窗口单位,了解业务开展和行业风气等方面情况。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作用,纪检监察组发挥职能优势,2021年全年针对全县政法系统开展监督23次,发现问题112个,对驻在单位“关键少数”开展节前谈话提醒43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32人次,有效体现了抓早抓小,早发现早解决的执纪理念,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玛纳斯县纪委监委 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