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十五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对州党委政策研究室、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州信访局、州统计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玛纳斯县平原林场、木垒县委统战部、阜康市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6月,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整改要求。2021年11月以来,被巡察党组织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巡视公开的要求,在媒体刊登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州党委政策研究室
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改革高质量发展不主动,推动落实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合力不足,推动兵地融合发展工作滞后。
整改:围绕实施民营企业培优工程、包容审慎监管、免罚轻责宽容执法等重点改革任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改革协调推进会,形成了调研报告,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出台了《昌吉州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意见》《昌吉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接诉即办”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再突破。指导州工商联、工信局制定了《昌吉州建设民营企业培优工程实施意见》,深入各县市(园区)对“拿地即开工”“办照即营业”改革进行了跟踪指导,形成了《关于对“拿地即开工、办照即营业”改革调研督促情况的报告》,不断优化改革操作流程,持续扩大改革成果。按照州党委安排组织建立了州党委常委会研究兵地融合发展制度和兵地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调整兵地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昌吉州党委与兵团第六师第八师第十二师兵地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为兵地融合发展夯实了制度基础。
问题: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有差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修订完善政策研究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涉及全室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其他需要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必须纳入室务会议程。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政策研究室机关会议制度》,明确室务会会议流程、会议记录人员及领导监督职责,做到室务会有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形成会议纪要,并逐级审核把关,会后3天内印发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执行落实。
问题: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精准。
整改: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各科室根据岗位设置和职责变化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对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查找梳理廉政风险点9个,召开室务会进行专题研究,科学、精准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了政策研究室财务报销和记账核算管理制度、政策研究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和公车使用管理,开展廉政风险研判3次,及时做好风险防控。
二、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问题:党组履行职能不到位,对下属协会换届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加强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学习,规范协会各项工作;发挥党组职能,加强对各协会的团结、引导、服务、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协会联席会议,研究总结协会工作,及时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严格按照文联《章程》和州党委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文联换届准备各项前期工作。
问题:工作作风不实,为文艺家成长成才搭建平台不多,到文艺家当中去调研情况解决问题少,微信公众号《北庭雅集》更新不及时,出版杂志在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抽检中文字出错率较高。
整改:举办为期10天的中青年文艺骨干培训班,不断提升文艺家政治素养和艺术造诣;深入开展以“如何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程,作家队伍建设现状及建议”为主题的下基层调研工作;进一步优化《北庭雅集》微信公众号运行模式,压实公众号管理人员职责,强化管理,不定期更新公众号内容,确保《北庭雅集》微信公众号运行正常;严格落实杂志审校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确保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领导班子成员对杂志社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乏力,2018年至2020年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州文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推进并及时做好总结;党组会议对党组及党组成员、重点科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体研究,党组书记对每个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党风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三、州信访局
问题:领导干部讲党课质效不高,2018年班子成员讲党课以业务培训代替党课教育。
整改:及时制定党课制度和计划,根据形势任务,提前对党组成员讲党课的时间、内容进行明确,保证领导干部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每名班子成员讲党课前,由党组书记亲自审核党课内容,确保了党课的质量。今年以来,局党组领导先后7次为全体党员干部和“访惠聚”工作队所辖社区党员上专题党课。
问题: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健全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对2017年以来为“访惠聚”工作队购置固定资产已经登记记入固定资产账目,按照州财政局要求登记待满一年后及时办理捐赠及资产调拨手续。今后购买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制作宣传版面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一律使用政采云平台,按程序采购,及时结账支付,并做到不累账、不拖欠。
问题:党支部工作不扎实,2017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未结合工作实际。
整改:组织支部委员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提升支部委员做好支部工作的能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修定完善《州信访局党支部2021年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制定任务清单,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增强机关党支部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州统计局
问题: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不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未明确大额资金标准。
整改:采取中心组学习形式,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财经纪律及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依据《昌吉州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研究制定《昌吉州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了大额资金上会研究标准8000元,严明财经纪律要求。2021年6月份以来,每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问题:履行职能职责存在短板弱项,未建立相关行政执法制度机制。
整改: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党组成员工作分工,明确统计执法和执法监督分别由不同领导分管,同时调整了统计执法队科室负责人,实行案审分离,切实规范了统计执法监督程序。制定下发了《昌吉州统计局法治工作汇编》,涉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等7项统计法规制度,构建了完善的统计执法制度体系。
问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依据州直机关工委印发的《昌吉州直机关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昌吉州统计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责任和目标。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局党组分别于7月7日、9月13日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分析研判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对上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联合州财政局下发《自治州开展优抚补助资金四级联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州开展优抚补助资金四级联动专项整治工作。下发《巡察反馈问题督办函》,督促县市就错发、迟发、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专项资金,已按整改时限予以全面核查清理纠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昌吉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建立优抚补助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定期核查和通报机制,进一步规范自治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问题:工作作风不实,对基层缺乏有效的业务指导,多数以打电话听汇报方式了解掌握情况。
整改:建立了州、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视频调度制度,并赴县市开展工作指导。组织举办基层退役军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大退役军人工作的调研力度,定期调研指导各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制定了《关于建立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3项制度的通知》《关于定期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培训的通知》等制度机制类文件7件,规范指导基层业务工作。
问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设施管理不到位,服务退役军人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坚持运用“枫桥经验”,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常态化联系走访退役军人。加大帮扶援助力度,会同财政等8部门出台《昌吉州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
六、州人民医院
问题:医院诊疗水平距离区域医疗中心的需求还有差距,现代医院管理水平有短板,医院学科建设不均衡,科研激励机制不健全、质量不高。
整改: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完善院科两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发挥好12个自治区级、6个自治州级临床重点学科的优势,组织33个质控中心、5个医疗联盟赴各县市医疗机构交流学习。制定《昌吉州人民医院临床科主任例会制度》,实行总住院医师制度,严格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及诊疗规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昌吉州人民医院“十四五”人事人才发展规划》等管理制度,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做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待遇的落实。修订下发《昌吉州人民医院科研课题管理细则》等制度,提升医院科研质量。完善《昌吉州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激励与约束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导师制,确保授课及学习质量。
问题:“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树的不牢。
整改:严格落实首诊、首问、首诉负责制和行政职能后勤科室限时办结制,每月开展行政职能后勤科室及无效能指标科室满意度调查。畅通投诉渠道,对外公示咨询及投诉电话、邮箱等,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事件。组织开展医疗不良事件警示教育,进行医德医风岗前培训。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学党史、悟初心、转作风、强服务”主题教育,强化医疗质量监管,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切实服务于广大患者。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开展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学习《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对重点科室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
问题:党支部工作不规范,个别党支部书记不清楚“三会一课”具体内容,部分支部存在以集中学习代替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有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不突出。
整改:严格党支部书记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将《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纳入各党支部重点理论学习内容。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安排党支部委员或党建联络员到党政办进行轮训,邀请州直机关工委的党务专家对全体党支部书记和党建智能平台管理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制定下发《昌吉州人民医院贯彻落实“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的工作方案》,通过每月的《党建工作计划运行表》规定当月主题党日的主题和规定动作,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五个步骤,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对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和考核,分系列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党建智能管理平台任务完成情况、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当中工作亮点突出的支部开展互观互学。
七、州中医医院
问题:学用结合不紧密,实现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深入,理论指导实践不足。
整改: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中,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重要论述的讲话摘选进行专题学习,并组织专题研讨。在各类专题研讨中,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结合医院工作,对中医药守正创新、医疗质量、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医特色优势发挥以及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相关工作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并付诸实践。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坚持参加党支部“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讲党课等组织生活,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与普通党员之间的交流,解决实际问题,为助推医院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问题:重业务轻党建,2018年至2020年党委会议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全面强化党建主体责任,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昌吉州中医医院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和《昌吉州中医医院2021年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指标、日常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全部纳入考核内容,以“五创三促”党建智能管理系统为载体,推动党建工作严在日常、抓在经常。按照纪委“三转”要求重新调整医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形成了权责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体系。充实党务干部队伍,通过申请增加人员编制、轮岗等方式将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干部调整到党务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能力。
问题:警示教育不深入,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
整改:认真落实《2021年昌吉州中医医院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党纪法规专题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传达州纪委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化医院廉政文化,促进警示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州党委《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扎实开展第23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持续推进党纪法规专题学习,开展了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廉洁家风伴我行”倡议及承诺等系列家庭助廉活动,做到全面覆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道德底线。
八、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问题:党委决策不规范,存在以党委扩大会和领导小组会代替党委决策的现象。
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审批范畴,制定了《中共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的补充条款》。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党委财经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将职级并行、重大投资项目、年度预决算纳入党委会议研究范围,进一步理顺了党委会、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等各类领导小组会议的关系。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认真学习了议事决策制度,同时通过发放督办单等形式对会议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问题:服务景区牧民和企业不够到位,对景区牧民提出的民俗风情园厕所改造和公司职工反映生活区水压小等诉求问题,至今未解决。
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服务驻景区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主动下沉征求经营主体的意见,收集、了解驻景区企业、经营户困难诉求。2021年8月对民俗风情园园内道路、厕所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针对生活区水压小的问题,经与市自来水公司协调对接,已购置安装增压水泵1台。将民俗风情园纳入天墉城项目规划,建成使用后将有效提升民俗风情园服务质量。召开景企座谈会,建立完善县级领导包片区、科级干部包网格的片区网格管理机制等措施,加强与驻景区企业沟通交流,帮助驻景区企业解决问题。
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重点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均由党委书记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为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奠定基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检视查找问题47项,紧扣主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敢于揭短亮丑,不回避、不掩饰,既找理论短板、工作弱项,又找思想差距、作风不足,做到自我批评发自内心、相互批评出于公心,并提出了明确的努力方向和具体的改进措施。
九、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问题:学用结合不紧密,2018年至2021年对园区改造升级、产业结构优化、小升规等工作未进行系统研究,未就园区发展提出完整准确的发展思路和产业战略布局。
整改:邀请专家研讨座谈,为企业问诊把脉,同时邀请自治区工信厅有关处室先后两次到我县对企业转型进行调研;制定2021年园区下半年经济发展计划,8月与新疆永鑫鸿泰商贸有限公司在园区新兴产业园投资3000万元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服务项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意向合同;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商谈签订《新疆呼图壁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合同》,因地制宜制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更好地指导园区今后产业发展方向,目前产业发展规划已完成。
问题: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缺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力,安全生产检查不规范,企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整改:按照《自治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修改完善了园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了园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明确园区干部尤其是三个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奖惩制度,对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销号台账,督促企业及时制定“五定”整改方案,实行风险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举一反三自查活动,6月份以来,通过组织专家查、行业部门联合查等方式,先后对园区128家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成立3个检查组,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83家次,查出一般隐患808项,已整改808项,严格按照“动态清零”和“限时清零”要求进行监管,按期进行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工作。
问题: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修订完善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加大日常工作指导力度,邀请党校高级讲师为企业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上党课,组织非公企业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支部间的互观互学活动,确保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召开2次非公企业党委党建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各企业党支部书记、党务干事的培训,规范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流程。对辖区企业开展党员再摸排,及时更新建立党员台账,对辖区符合“三有”标准的非公企业再梳理,1家临时党支部根据实际调整为独立党支部,园区非公企业党支部达19家。
十、玛纳斯县平原林场
问题:项目管理混乱,2018年平原林场实施的22个项目招标手续不完善。
整改:自2021年起所有涉及的项目及工程,已严格履行先上报计划,经场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干部深入学习玛纳斯县政府投资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审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招投标相关程序。对于今后所涉及的项目,先经场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向全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上标明的招标当日,由场分管领导、工程实施单位、生产办、计划财务办公室相关人员统一进行招标。在2021年的工作中完善各类手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正规手续进行招投标。
问题: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2018年以来4个党支部均未制定年度计划。
整改: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各支部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每月召开1次党建业务培训会,通过以会代训、现场讨论、经验交流,各党支部书记、党建骨干党务工作水平普遍提高。党建办每月向基层支部发放工作提示单,督促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问题:以罚代管多红脸出汗少,2018年因工作作风不实26人次被通报批评并罚款,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仅13人次。
整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支部书记、中层干部和纪检干事对《玛纳斯县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南(试行)》进行2次集中学习,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和警示教育的意识普遍增强。今年1-8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州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4名干部职工运用了“第一种形态”,其中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1人。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讲廉政党课、学习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廉政教育,干部职工纪法意识普遍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十一、木垒县委统战部
问题: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主动担当不够,2021年确定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共128个项目,用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种植养殖的基础设施项目只占到17.4%,未发挥出木垒县牛羊养殖的特色优势。
整改: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全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做好2021年2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其中用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种植的基础设施项目占比达到51.8%。目前,雀仁乡乌克勒别依特村瓜子晾晒储存基地项目和照壁山乡阿拉苏村村容村貌提升改造项目均已完工并验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行县财政局、统战部、乡村振兴局联审机制,明确每年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产业类项目必须达到50%以上,突出发展特色种植和牛羊养殖。制定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
问题:部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近三年来部委会未研究过如何发挥统战工作参谋、协调、执行、监督“四个机构”作用。
整改:认真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全盘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等重要事项都经部委会议研究决定,今年4月份以来,部长主持召开8次部委会。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制定木垒县委统战部发挥统战工作参谋、协调、执行、监督作用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发挥统战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促进工作取得成效。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服务工作,6月召开了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商会代表人士、侨联代表人士座谈会,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制度。
问题:制度建设重形式、轻落实。
整改:对2018年以来统战部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了《木垒县委统战部部委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十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部委会议事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召开部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制度,严格执行《统战部部委会议事规则》《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干部的绩效考核,修改完善《木垒县委统战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十二、阜康市人民检察院
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浮于表面,对上级院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调研走访活动安排没有做到上下联动,在落实企业走访工作中流于形式,对企业提出的诉求无办理结果。
整改: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院党组会议研究并修订完善了《阜康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听取了2021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认真贯彻《昌吉州人民检察院、昌吉州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挥检察系统整体合力,积极开展7次法律宣传,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建立包联企业困难诉求台账,定期走访包联企业,对企业反映的困难积极协调反馈给相关部门,做到困难诉求件件有回复。目前已帮助新疆中化龙祥能源有限公司、科库金属有限公司和科林思德能源有限公司解决困难诉求3件。
问题:部分干部不担当慢作为。
整改: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英模教育活动,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制定了《阜康市检察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正风肃纪。坚持实名制通报,采取将平时表现与年终考核挂钩的办法整顿“庸懒散拖”不良作风。认真落实《阜康市人民检察院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考核考评,并作为年底评优评先重要依据,树立纪律严明、奖惩分明的良好导向。
问题:党支部换届、发展党员等工作不规范。
整改:组织支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列(试行)》《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参考范本》和换届选举等内容。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培养人层层审核把关,准确掌握思想动态,严格规范各项程序。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员发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1.州党委政策研究室 联系人:马常顺;联系电话:0994-2342623;邮政信箱:昌吉市建国西路37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2980129065@qq.com。
2.州文联 联系人:俞晓明;联系电话:0994-2343364;邮政信箱:南公园西路129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24319812@qq.com。
3.州信访局 联系人:马军丽;联系电话:0994-2351796;邮政信箱:昌吉市红星东路2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623947069@qq.com。
4.州统计局 联系人:梁叶;联系电话:0994-2349321;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103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67150305@qq.com。
5.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李秀伟;联系电话:0994-2334422;通信地址:昌吉市红星西路1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455963372@qq.com。
6.州人民医院 联系人:盛志军;联系电话:0994-2347745;邮政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zyydb11@163.com。
7.州中医医院 联系人:罗睿;联系电话:0994-2339230;邮政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10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160629766@qq.com。
8.新疆天池管委会 联系人:丘龙巴特;联系电话:0994-3526531;通信地址:新疆天池景区门票处;邮编:831500;电子邮箱:252926604@qq.com。
9.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王春;联系电话:0994-4531550;邮政地址:呼图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邮编: 831200;电子邮箱:1113789189@qq.com。
10.玛纳斯县平原林场 联系人:魏刚;联系电话:0994-5101034;邮寄地址:玛纳斯县平原林场党建办公室;邮政编码:832200;电子邮箱:1191273618@qq.com。
11.木垒县委统战部 联系人:韩生荣;联系电话:0994-4822273;邮政地址:木垒县法治东路巡逻防控大队四楼;邮编:831900;电子邮箱:54654431@ qq.com。
12.阜康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卫民;联系电话:0994-3234032;邮政信箱:阜康市新运路1000号;邮编:831500;电子邮箱:394283734@qq.com。
州党委巡察办联系人:廖慧源 监督举报电话:0994-2238750
中共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