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教育挽救,没有让我这个‘掉队者’越陷越深,犯更大的错误。我一定珍惜机会,深刻反思错误、汲取教训……”近日,昌吉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羊扬同志带队在某单位党委领导班子会上宣布处分时,被处分人田某言辞恳切地向组织检讨。
今年,昌吉州纪委监委办理的田某违纪违法案中,田某主动向组织投案,交代组织未掌握的违纪违法事实,并对组织查办其他案件发挥较大作用,同时有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工作一贯表现良好的情节,在量纪时,昌吉州纪委监委对以上情节予以充分考虑,最终对田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在此次处分宣布会上,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结合田某违纪违法事实及情节对其本人进行了入情入理的纪法教育,同时对其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这是昌吉州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感化被处分人、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发挥惩治震慑、教育警示作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昌吉州纪委监委注重查办案件与教育警示并重并举,进一步拓展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深化案件警示教育。实行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宣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工作机制,把案件发生的原因剖析、受处分人谈感悟、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作为宣布大会的重要内容,让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二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把查办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今年以来,州本级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2份,要求结合查办案件,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三是扎实开展回访教育。结合个案特点,针对性制定回访方案,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给予受处分人员疏导教育和关心帮助,帮助回访对象走出思想误区,重拾信心、再鼓干劲。同时将受处分人员个人日常表现和所在单位执行处分情况纳入回访内容,做到“一访两查”。今年以来受到处分处理的45名干部完全服从组织决定,无人提出申诉,切实维护了处分决定的权威。
“惩处只是手段,教育挽救才是目的。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不仅要查清案情予以惩戒,更重要的是对违纪党员干部的教育、挽救和转化。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既体现监督执纪的‘力度’,又传递组织关怀的‘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庞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