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日期:2021-02-01 11:19:14
文章来源:阜康市纪委监委

2021春节将至,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节日氛围,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防线,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提醒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诫,时刻警钟长鸣,坚守纪律底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马文收受礼金问题。20141月,马文市林业局党组书记期间,帮助阿某、者某变更退耕还林手续、办理林权证违规收受阿某、者某的礼金0.3万元。20208马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0.3万元

二、市司法局原办公室主任者心燕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7月,市司法局组织22名司法干部前往昌吉市参加为期4全州司法系统业务培训班,培训期间市司法局派出单位车辆全程接送培训结束后,时任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者心燕违规报销22名培训人员市内交通费7040元。20205者心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7040

三、市中医院主管检验师贾梓含违规接受医疗企业负责人宴请问题。201710月至11月,市中医院主管检验师贾梓含前往昆明市参加第78届中国医疗器械(秋季)博览会,期间违规接受医疗企业负责人王某提供的旅游和宴请20208贾梓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干部彭天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5月,彭天荣在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介绍邓某清运企业垃圾,并收取邓某所送好处费0.6万元。202011月,彭天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0.6万元

五、新疆天池管委会科技科普处副处长蒋峥嵘公车私用问题。2020122日,天池主景区带班领导蒋峥嵘,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安排其丈夫彭某和女儿在未购买景区门票的情况下,搭乘景区值班人员接送车入天池主景区游玩。20202蒋峥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的无视中央三令五申,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变相公车私用,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敢于较真碰硬的决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诫,每逢过节都必须敲响警钟,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

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坚决克服作风建设歇口气”“松松劲等思想,按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要求深入开展节日期间作风问题自查工作,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坚决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确保区州市党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生根。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频次,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使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时刻防范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出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将严肃查处,营造风清气正、安宁有序、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中共阜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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