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负责人请根据工作职责、季度工作计划以及月工作小结,对所管辖干部进行考核赋分。”这是奇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每季度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对所管辖干部进行平时考核的一道程序,也是突出用好平时考核“打分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体现。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与监督,奇台县纪委监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制定《奇台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该办法旨在对在编干部的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平时考核按照季度进行,实行月结季考,以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平时考核采取“个人自评+部门负责人初评+分管领导审核+考核工作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考核对象每月对照工作职务和职责,形成一月一总结提交所在部室、派驻(派出)机构、巡察机构负责人保存,每季度由委领导班子对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负责人考核赋分,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负责人对管辖干部进行考核赋分,并组织干部按照量化指标进行民主测评赋分。
考核按照“好”“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以适当方式给予表扬。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委领导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按程序进行诫勉。
“通过平时考核,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平时管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一改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差不离’的现象,更好的激励和鞭策机关干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履职尽责、廉政勤政。”奇台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奇台县纪委监委 包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