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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督促职能部门采取“十项”举措推进社保高效便民服务

日期:2021-08-30 21: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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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与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是民生之所依。今年以来,驻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区、州“优化营商环境”、“惠民惠农”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要求,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社保部门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举一反三,采取“十项”举措,进一步丰富社保高效便民服务内容,全面整治在为参保企业、服务对象开展社保业务经办、政策咨询、便民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个别人员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织密社会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网”。

社保扩面工程。督促社保部门开展中小微企业、城镇就业的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研,破解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等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开展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推进尘肺病等重点行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今年年底前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创新社保卡“一卡通”应用。督促社保部门以社保卡以“一卡通”应用为基础,加快推动实体卡与电子卡在政务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就医购药、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通”协同应用。通过技术升级和配套措施落实,今年年末全州电子社保卡签发率预计将超过50%。

加快社保基层平台建设。督促社保部门学党史、办实事,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建设覆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社保基层平台,做到参保缴费、领取待遇、权益查询、资格认证“四个不出村服务”。预计年内将基本完成覆盖全州83个乡镇、街道和620个村的社保基层平台建设任务。

全面落实企业社保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督促社保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区、州“优化营商环境”、“惠民惠农”专项以及企业社保阶段性降低费率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落细企业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预计今年全年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负1亿元。

提供老年人办理社保便利服务。督促社保部门针对老年人群众办事办事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实施了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等个性化服务内容,印制大字版“老年人办事导引”、大字版服务指南,在业务大厅配备老花镜、放大镜、轮椅等方便设备,优化线下便利老年人办事的措施办法,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落实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享尽享”。督促社保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巩固脱贫成效政策要求,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推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特困等贫困人员政府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确保全州贫困人员参保率100%、待遇领取率100%。

提高12333民生咨询热线的综合接听率。督促社保部门加强对12333接线员的政策培训,持续提高咨询能力和水平。目前,社保部门落实中层干部每天12333坐班制,增强人工接线力量,办好民生诉求“绿色通道”,确保年末综合接听率达到80%以上。

持续推进社保“不见面”服务。督促社保部门充分运用网上服务大厅、新疆智慧人社APP、12333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不见面”服务,不断拓宽“不见面”服务渠道和内容,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办理社保的便捷性。

构建“一网通办”服务模式。督促社保部门加快社保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进社会保险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按期落地。全面实施社保标准化工程,依托综合柜员制建设,实现社保业务“全州通办”,逐步实现“跨省通办”“全州通办”,让广大参保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强化社保基金安全监督。督促社保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针对于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在押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三项指标”开展重点全面核查整改,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强化社保基金安全的主体监督责任。(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彭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