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举报材料的初始分析研判,提高精准受理办理水平,昌吉州纪委监委出台了《昌吉州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集体分析研判工作制度(试行)》,通过初步筛选、科学甄别、依规处置,创新信访举报集体分析研判方法、载体,不断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标准,筛选精准化。州纪委监委对信访举报材料进行分流处理时,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把好“筛选关”“分类关”,对难以判断是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是否构成问题线索、是否属于挂牌举报或者无实质内容举报、是否涉嫌主观臆测、恶意举报及其他疑难复杂信访举报的材料均要求提交集体研判,通过严格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研判水平,确保信访件精准分流处理。
集体研判,甄别程序化。成立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任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的常委(委员)任副组长,信访室负责同志及信访材料承办人员为成员的集体分析研判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按照提出初步建议、逐件汇报、集体讨论、形成结论的程序,甄别相关信访举报材料,界定为业务范围外举报、挂牌举报或者无实质内容举报、涉嫌主观臆测或恶意举报等类型。第一季度,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认定业务范围外信访件1071件,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占信访总量的83%,通过科学甄别研判,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了信访服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作用。
依规处置,督办常态化。州纪委监委信访室根据研判会议提出的意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对相关信访举报材料进行分类处置。同时强化督办,建立检举举报平台应用指导清单和信访举报制度执行督导清单,把日常检查和季度督导相结合,通过条目式检查、清单式督促、跟踪式管理,周督导月汇总,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倒逼办理责任落实,推动问题解决,化解信访矛盾。今年以来,州本级共下发督办清单7批次,转办信访件按时办结率达90%。(州纪委监委信访室 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