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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监委坚持以审判为中心 构建移送司法案件动态跟踪机制

日期:2021-03-09 19: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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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特别是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司法衔接沟通,打通最后一公里,解决一移了之等问题十分重要。为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昌吉州制定《昌吉州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动态跟踪工作办法》,对起诉和审判环节实施动态全程跟踪形成无缝对接

《办法》明确,监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在案件移送后,对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和审判机关审理审判环节进行全程动态跟踪。起诉环节主要包括案件受理、逮捕、补充调查、补充移送起诉、犯罪认定等方面审判环节主要包括受理案件、审查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定性、审判结果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动态全程跟踪,监察机关可随时掌握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进度,及时听取意见建议,第一时间采取相关补证措施,以审判为中心补短板弱项办铁案。 

在动态跟踪中,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和审理部门协调联动,案件审理室收到司法机关转来的有关案件补证函件后,承办室主动跟进沟通协商,及时提出合理性补证意见,委领导审核同意后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补证工作,并及时按程序向司法机关反馈,通过多部门统筹协调配合,提升工作质效。

动态跟踪实行月台账推进机制,全面准确记录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和审判机关审理审判环节进展情况,各案件承办室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的动态上报工作,做到动态掌握及时,沟通更加顺畅,有效解决问题。

通过建立案件移送动态跟踪机制,对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从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到审判机关终审判决,全程掌握后续司法动态,有效解决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紧密的问题昌吉州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负责人讲到。

目前,通过动态跟踪办法试行,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将机制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有效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质效,推进了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州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 王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