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派驻州政办纪检监察组在日常派驻监督中,与派驻单位党委(党组)建立日常协商沟通制度,在关键部位、专项治理、第一种形态运用等三个方面共同发力,协助推动主体责任更好落实,管党治党成效明显。
在关键部位下足功夫。派驻州政办纪检监察组通过日常监督、参加党组会及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各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初步研判,聚集重点部位、重要领域,进行重点梳理分析,找准单位的风险点。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点:一是紧盯关键部位,建立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自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并建立相关台账;二是分管领导对关键岗位负责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招呼早打,提醒在先。三是建立重要工作进展沟通制度,对一些重点工作在本单位按期进行公开通报。通过找风险点,梳理工作重点和方法三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各单位党委(党组)碍于情面、不善监督的问题。
在专项治理中强化指导。在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公职人员挂证取酬、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治理工作中,一边监督一边指导,力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派驻州政办纪检监察组深入到各被监督单位,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听取工作进展情况,了解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情况。通过在监督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帮助各单位分析问题原因,要求单位党委(党组)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各项工作,细化整改责任清单,及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破解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不会抓,抓不实的操作瓶颈。
在管党治党过程中撑腰壮胆。在日常监督中,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大胆管理。在监督中,发现个别单位党委(党组)半年时间里没有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个别单位只运用1例,存在不敢用、不会用的现象。派驻纪检组通过答疑解惑,现场指导,消除了这些党委(党组)的困惑,下半年以来,各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明显增加。今年以来被监督单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32例,管党治党的力度明显加强。(派驻州政办纪检监察组 邓梅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