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至2014年8月,吉恩斯·哈依多拉在担任硫磺沟镇楼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本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视而不见、失察失管,导致国有耕地被他人违法占用,村民个人利益受到损失。2019年6月,吉恩斯·哈依多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树牢宗旨意识,切实改进作风,严格履职尽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工作的全过程,用扎实的工作成效造福于民。
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细化整治措施,加强调度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