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关于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11-12 11:12:43
文章来源:纪委监委网站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进行巡察。3月14日巡察组反馈了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弱化,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周五机关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党支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县领导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目前常委会县领导参加机关党支部学习和活动均达到8次以上;三是党支部在开展党员学习、每周五机关学习时,由支部组织委员按照党建工作“7+X”要求,结合业务工作确定学习内容,提前2天下发党员干部进行自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先进典型、先进人物、谈感受谈体会,提高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四是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实行日通报提醒制度,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参学自觉性;五是制定《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在职党员联系退休党员工作安排》,每名在职党员联系1-3名退休党员,加强与退休党员的沟通交流,听取退休党员的意见建议、了解生活待遇落实、家庭状况和身体状况,协调解决家庭的实际困难。六是对机关党支部退休党员进行分类管理,外县居住和本县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活动的退休党员开展送学活动。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固定每月1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在活动开展前1天通知在本县居住的退休党员,没有特殊原因的均能参加党支部活动,不能参加学习的退休党员均开展了上门或微信送学,目前已开展送学活动6次。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专题学习,提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健全机关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加油登记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油、登记、核查,做到加油卡油量与登记油量相符,坚决杜绝加油卡违规消费现象发生;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审批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维修、保养前先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更换车辆零部件等现象。

三、关于主责意识不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传达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昌治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安排部署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常委会领导的工作职责制定了《玛纳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工作任务安排》和《县人大常委会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安排和责任清单内容;三是增设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机关工委已批复。四是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以“强化政治担当,以优异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主题的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廉政学习、座谈交流发言、讲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通报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是建立科级干部和党支部委员廉政档案,制定支部委员、在职党员个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六是机关党支部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三会一课”等工作入手,规范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人:余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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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