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10-14 14:55:16
文章来源: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昌吉市委统一部署,20204-5月,昌吉市委巡察组对昌吉市项目代建局开展常规巡察。611日,巡查组向昌吉市项目代建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方面

1.理论武装重视不够,学风不实。学习制度执行不严,缺学漏学现象突出。部分干部未按计划完成学习,学习笔记记录不完整。“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不扎实,学风漂浮。(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确保每周五不少于2小时的政治理论学习。全年学习不少于24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截止目前,党组中心组已组织理论学习7次,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21次。二是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公示。截止目前,已将上半年学习出勤情况上报至督查室,并进行公示。三是每季度撰写心得体会1篇。截止目前,组织全局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次。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做好学习笔记的记录,学习笔记由科室长每月进行一批阅,主要领导每季度进行一批阅,对学习记录不全、漏学人员,要求重新撰写,做到有督促有落实。

2.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分析研判流于形式。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不清楚,党组发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问题能力不强,查找风险隐患不精准,多以理论学习和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代替意识形态风险领域隐患。(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内容全年不少于6次。截止目前,学习意识形态领域3次。二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每月召开1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做好整改。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本白皮书等内容,同时做好学习记录,提升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思想认识。

3精神文明创建内涵不丰富,创建效果打折扣。文明单位示范领域作用发挥不明显,“全民公益日”活动内容单一,多停留在打扫卫生、文明劝导等浅层次活动上,没有结合单位实际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昌吉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持续抓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让干部职工杜绝“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思想。二是按照文明办的要求,扎实开展每月20日全民公益日活动,配合所在社区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开展关爱身边道德模范、慰问老党员等形式多样的全民公益日活动。三是发挥州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文明细胞的创建,认真抓好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评选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把文明创建细胞与本单位管理工作引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走深走细。截止目前,开展文明劝导35次,累计210人次。

4.群众工作开展不扎实,日常管理缺失。局党组对群众工作不重视,监督检查不到位,联系走访存在应付现象。(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昌吉市民族团结一家亲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两项群众工作”,在“七一建党节”期间组织党员干部以及少数民族亲戚前往农十二师共同开展“党旗映天山”系列活动,通过宣讲、实地参观、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加强干部与亲戚之间的相互交往交流交融。二是针对巡察问题的反馈,局党组认真研究后,已对存在问题的香丽莉、韩春燕、芦伟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责令检查进行处置,并在全局进行通报。三是对参与民族团结一家亲及两个全覆盖活动的每名干部上半年的手册内容进行整体检查,对还未填写完整的同志,已进行提醒并督促填写完整。

二、履行项目代管、监管责任不到位方面

1.项目前期手续协调跑办不及时,违规开工建设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项目前期研究准备不足、对接协调不力,前期手续办理缓慢,存在先开工后办手续现象。(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到前期手续及时准备:用地审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前期资料提早准备,确保在项目招投标进行前办理完结,工作人员协调安排到位专人专项跟踪督促,目前正在建设项目8所幼儿园,三所中小学校前期资料全部办结。二是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员与施工项目中标单位同步协调,针对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期间,个别手续办理相对较慢的环节紧盯关注,提高跑办效率,尤其是在资料准备阶段加强收集和整理,谁监管谁负责。三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没有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按照程序、按规定有序施工,并保证项目相关资料手续完备,目前所有正在建设项目,全部严格按照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作业。

2.项目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重安排轻监管现象较为普遍。执行《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代建项目管理制度》不严格,对项目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落实防疫、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度措施走形式。(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防疫防控落实责任,成立防疫专项监督检查小组,一周两次各个项目工地机动式巡查,如发现未落实疫情防控的项目工地,该项目负责人失职行为,将纳入年终考核绩效,对8月疫情期间项目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3+3+3”的防疫管控措施。二是项目负责人对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八个百分百”标准化文明施工,在施工期间内必须做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以上要求。文明施工要制定施工现场全工期内总体和分阶段的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制定考评办法,奖优罚劣,并收集准备相关验收资料附现场治理的彩色照片一并提交环保局验收。三是切实落实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主体责任”,对项目工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通过批评教育及“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进行处置。

3项目建设施工管理不严,部分项目超合同价,甚至多次出现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在招投标过程中对项目控制价清单审核不严,部分项目控制价清单出现缺项漏项致使后期工程造价超合同价。在施工项目工程量核算和工程款支付中,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过于依赖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多结工程款问题疏于把控,导致部分代建项目中出现超额支付工程款和工程预付款被长期占用等问题。(整改中)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目前的项目在编制控制价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通过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根据项目的设计原则、设计标准、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内外条件,及相关资料和信息全面兼顾进行严格审查,审核过程中已出具复核意见及问题回复。截止目前受托人编制招标控制价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后控制价偏差率均在±3%以内。二是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项目现场负责人对资金的支付提出合理化建议,核实实际工程进度避免超付工程进度款,资金支付计划报合同预算科进行二级复核,财务科三级复核。三代建局对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对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现场管理、审核结算各个影响施工成本的关键点严格把控责任落实到位。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防疫、维稳等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跟踪、分析、评价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明确工程费用实施过程中最易突破合同价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造价控制的重点;项目现场负责人对资金支付计划的考虑要全面,未审计结算前项目资金支付比例上限不可以超过80%,避免超付工程款。

4.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不严谨。2017年以来,项目代建局主要通过摇号和上会研究两种方式确定代建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在摇号选择过程中随意向大,无法体现择优选择,甚至出现平均分配现象。通过会议研究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时,直接提名,透明度和规范性不够。(已整改)

整改情况:成立招标代理机构评价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建设科、合同预算科、前期科科长及相关业主单位等人员组成。制定《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询价、采购办法》,对工程中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询价不少于三家,根据三家及三家以上的材料价格,由小组成员根据材料、设备的质量、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价格;对中介服务单位采购邀请不少于三家企业,根据三家及三家以上的综合报价,由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定推荐出最优单位后上党组会确定,后期项目严格遵照执行。

5.工程层层转包问题屡禁不止。个别项目中标单位违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项目代建管理局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昌吉州住建局下发的招标办法及要求进行招标。二是截止目前已完成招投标项目7个,中标单位项目经理人建造师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在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备案。三是现场核对项目管理人员资料信息,根据国家相关建筑法律、法规、条例中关于违法转包条款,对所有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建立工地例会签到制度,保证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资料信息相符,若有不符我单位一经查出,将上报市住建局进行查证处置。自整改之日迄今为止,未出现工程项目转包现象。

6.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超限额提取现金问题频发。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将应该用转账方式或公务卡支付的资金,违规大额提现支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明确办理现金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应责任,形成现金管理有章可循,会计出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二是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自律意识。将现金管理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让财务人员充分认识到正确使用现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现金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三是认真对照本单位2017-2019年财务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自查,对照存在问题的6笔票据进行逐一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现金支付管理,在公务支出中严格按要求采取转账方式和公务卡进行结算。

三、党组织领导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党建基础薄弱,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严谨。党课未按要求开展,教案弄虚作假。“主题党日+”活动未按规定动作开展。2.党课未按要求开展,教案弄虚作假。“主题党日+”活动未按规定动作开展。(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丰富党课内容,党课讲授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注重运用身边人说身边事,强化互动交流、答疑解惑,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截止目前主要领导上专题党课2节。二是严格按照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定动作逐项进行。利用学习强国APP上推选的微党课以及党员轮流讲等形式讲授“微党课”,“微党课”在传统党课的基础上突出“短、精、活、实”,注重在讲短课、接地气上下功夫,使党员、群众喜欢听、易接受;畅谈体会感言环节,组织党员结合学习、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讲述心中感受、找准差距短板、明确改进方向,目前党员发言已达到全覆盖。同时,做好《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手册》的填写,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

2.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发展党员重视不够。党组织吸纳“新鲜血液”动能不足,办法不多,党建引领作用缺失。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整改中)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人员的入党比例,通过“读书·品书·鉴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爱国影片等组织活动的开展,增强支部凝聚力、吸引力,激发干部职工入党积极性,增加党员后备力量的储备。二是严格按照《昌吉州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规范完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已确定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三是做到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参加党内活动;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将考察情况如实写入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如因工作变动需进行调整的及时调整,并做好衔接和接续培养工作。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廉政谈话走形式。2019年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内容空洞,针对性不强。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警示作用不明显。(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班子成员签字承诺落实责任清单,及时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上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1次。党组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三是上半年廉政谈话1次,做到“四必谈”。谈话前结合被谈话人岗位职责、科室特点等制定谈话提纲,确保谈话内容切合实际。廉政谈话记录由专人记录,谈话“达要害、尖锐直”,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4.廉政风险点把控不严,警示教育效果不佳。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扎实。(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党组关于结合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依据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单位、科室及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责任一览表》,上半年对高风险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1次。二是常态化利用业务例会、政治理论学习等时机对干部进行经常性警示提醒,不断加强业务科室干部的廉政意识,使干部明确岗位职责、认清权力风险。同时,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等形式拓宽学习渠道,把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警示讯号时刻传导,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局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因项目负责人督促不力,导致原定于620日要完工的4所幼儿园不能按时完工”的向俊康、张晨2人进行履责约谈;对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反映的“存在理论武装重视不够,学风不实,有缺学漏学等现象”的宋声远、马云飞、吕政、袁利飞4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及的“群众工作开展不扎实,结亲手册缺少结亲住户小结等现象”的芦伟、韩春燕、香丽莉3人责令检查,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

5.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反馈问题边改边犯。2017年经责审计报告中反馈的项目未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编制财务决算不及时、工程档案资料未移交等三个问题整改不彻底。经责审计后,代建项目送审率低和移交滞后等问题依然突出。(整改中)

整改情况:一是2017-2020所有项目综合考虑进行筛查。未竣工验收的已完工项目,由市项目代建管理局牵头,联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业主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已竣工但未报结算审计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资料,未及时上报的施工单位,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将安排专人点对点进行约谈,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已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决算但未移交业主单位的项目,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及时将结算决算资料准备完整做好备案,交付业主单位,达成移交目的。二是工程结算完成的项目,已及时编制财务竣工决算,并与市财政局、业主单位及时对接,已申请在建工程资产移交,待财政局下发资产划拨文件后,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与业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三是已对2017-2020所有项目进行全面筛查,截止目前2017年已竣工验收的11个项目,已报审4个,未报审7个,原计划810日前上报结算资料,因疫情原因,现计划915日前上报结算资料;2018年已竣工验收的14个项目,已报审6个,未报审8个,原计划910日前上报结算资料,因疫情原因,现计划1015日前上报结算资料;2019年已竣工验的12个项目还未报审,原计划910日前上报结算资料,因疫情原因,现计划1015日前上报结算资料;2020年项目还未完工,完工后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上报结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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