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4日至12月9日,昌吉州党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木垒县大石头乡、吉木萨尔县北庭镇、奇台县坎尔孜乡、阜康市上户沟乡、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等5个扶贫重点乡镇和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水利局、州政府办公室(扶贫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自治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专项组牵头职能部门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8年12月27日至29日,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乡镇(州直部门)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发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州、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现向社会公示。
木垒县大石头乡党委
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扶贫政策执行变形走样,“精准扶贫”不精准,扶贫项目普惠、扩面等问题突出;扶贫项目监管不严,扶贫资金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比较突出。“扶志扶智”的机制未建立。扶贫问题整改落实不力,存在“台账整改”“数字整改”现象。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村“两委”班子工作能力不强。干部队伍管理不严,作风不实,损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软”。总目标意识树得不牢,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国语培训不够重视,发声亮剑未做到全覆盖。严查“两面人”“两面派”工作持续用力不够。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讲话精神不力。统筹全州医疗卫生资源落实健康扶贫任务主动作为不够,工作未形成合力。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资金项目安排以及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靶心”不准,未向贫困人口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档案规范管理“三个100%”工作重数字、轻成效。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存在,安排工作文来文往,行动迟缓。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力,“三会一课”、廉政谈话流于形式,支部活动材料凑数字应付检查。财务资产管理混乱,违规问题比较普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巧立名目发放补贴、实物。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吉木萨尔县北庭镇党委
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政策变形走样。擅自扩大扶贫政策受益范围,建档立卡户扶贫项目扩面普惠,存在更改扶贫项目和重复享受现象。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扶贫物资发放账实不符,扶贫项目档案造假。总目标意识树得不牢,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多发。学习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发声亮剑材料他人代写、心得体会网上抄袭。集体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执行不力,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存在违规发放补助现象。
州水利局党组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不深入,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进入状态慢。下属单位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存在“新官不理旧账”,不担当、不作为、好人主义现象,造成国有资产失管失控;未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水利项目计划安排没有向扶贫重点地区倾斜,饮水安全项目未达到建档立卡户全覆盖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走过场,学习流于形式;党建工作不规范,基层支部建设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纪问责不严。违规发放伙食补助。巡视整改不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
奇台县坎尔孜乡党委
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差距,确定扶贫对象、到户措施、资金使用不精准。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全面领导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党委书记抓扶贫的要求不到位,工作中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现象突出。建档立卡户信息录入审核把关不严,项目随意变更、闲置浪费,违规截留、套取、挪用扶贫资金。对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不力。党建工作不扎实,村级党组织建设薄弱。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随意设置罚款项目。财务管理混乱,个别班子成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廉洁纪律,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
州政府办公室党组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差距;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发挥职能作用不到位,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有欠缺,干部队伍现状与脱贫攻坚要求不相匹配,混编混岗现象较普遍。党建主体责任没有抓细抓实,党支部建设缺位缺项,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制度建设虚化,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三公”经费超预算严重。
阜康市上户沟乡党委
乡党委“两个责任”压的不实,对党中央脱贫攻坚精神理解不深刻,工作不到位;党政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够,乡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扶贫措施不精准,政策执行走样,个别扶贫干部作风漂浮。扶贫项目违规招投标,损害群众利益。班子整体合力不够,进取意识不强,团队协作精神和配合意识缺乏。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政治功能弱化。干部队伍松散,精气神欠佳。财务管理混乱,日常监管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个别党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差,服务意识淡薄,存在以权谋私、违规套取惠农资金现象。
州财政局党组
局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政治站位不高,对中央扶贫政策理解不深刻,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上有偏差,履职尽责不到位。重资金分配、轻财政监管,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检查督导不够,资金拨付缓慢,效益欠佳。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总目标认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员学习教育浮在面上,重形式、轻效果。对年轻干部培养不到位,干部队伍老化,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控薄弱;特权思想严重,用权任性、用钱任性,花钱大手大脚,存在奢靡之风。政府采购程序违规,财务管理混乱,差旅费报销执行不严。
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党委
学习贯彻中央和区、州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不深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对标上级要求有差距。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督责任缺失。扶贫措施不精准、脱贫效果不明显。对上级督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政治纪律意识淡漠,顶风违纪问题突出。对反分裂斗争的政治敏锐性不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管理缺失,对哈萨克族群众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引领不强。存在私车公用、巧立名目隐匿接待费和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镇机关干部作风散漫,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突出。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脱贫攻坚政策方针不力,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扶贫措施不精准。对上级督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总目标意识树得不牢。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抓得不实,政治引领能力不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干部选拔力度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监督执纪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现象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违反财务规定,资金支付管理不严。
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