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书记,一年之际在于春,您作为县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2015年木垒县将采取哪些措施抓好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王志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2015年,木垒县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将找准角色定位,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充分发挥“主角”作用,切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当好“主心骨”,抓住责任“不松手”。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任务分工方案》,将55项重点工作分解到17个牵头单位和56个协办部门,明确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间、完成标准等,县委先后通过召开党政联系会、约谈明责、述廉评议等形式,有计划地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同时,以“两书两单两册”为抓手,督促党政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六个必抓”,真正做到权责统一、上下联动。
二是种好“责任田”,落实责任“不甩手”。县委坚持既挂帅又出征,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扎扎实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制定《木垒县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开展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测评,坚决控制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提高职级待遇现象,开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考核追责。二是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管理服务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明察暗访纠正个别机关工作人员纪律松懈、“庸懒散”等问题。今年第一季度,已开展明察暗访17次,对7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了实名通报。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稳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警示提醒党员干部2人,诫勉谈话1人。557名党员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2名科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当好“硬后盾”,履行责任“不缩手”。县委在坚持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力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及时将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三项重点工作纳入自治县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任务之中,积极支持县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93个,新增派驻机构3个,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办公办案场所,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大胆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实现“三转”。
(木垒县纪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