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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规范派驻监督 提升监督质效

日期:2020-07-31 21:10:53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州本级派驻(派出)机构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5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49人次,占83.1%;第二种形态4人次,占6.8%;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8.5%;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1.7%。在最近的半年工作汇报会上,昌吉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亮点纷呈,派驻监督成效进一步凸显。

  2019年以来,昌吉州党委、纪委监委紧紧抓住“全覆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严格落实“五统一”要求,强化直接领导,有效解决“小而散”“小而弱”的问题,变分散为聚合,实现了攥指成拳,派驻(派出)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运行更加高效。

  为持续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今年以来,昌吉州纪委监委建立州、县(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州、县(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副书记(常委)、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部室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经费管理、干部管理、请示报告等方面,制定25项规范性文件,有力促进了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日常监督方面,各派驻(派出)机构突出政治监督,聚焦“关键少数”,重点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驻在部门管理的科级干部,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政治生态分析、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组织监督对象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看警示片、讲廉政故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等方式主动加强监督。在形成监督合力方面,各派驻(派出)机构与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分工协作,贯通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监督检查室分片作战、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延伸嵌入、巡察机构定期体检的“四项监督”一体化推进格局和发现问题的“大台账”大平台,实行巡察移交、派驻督促、监督跟进的全链条监督联动机制,闭合四个监督“发现—交接—处置—反馈”工作回路。今年以来,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等各项主要数据大幅上升,全州派驻(派出)机构共接收信访举报17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45件,谈话函询69件次,立案219件,处分109人。(州纪委监委组织部  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