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关怀,让我切实感受到组织对我不抛弃、不放弃,让我有信心和勇气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积极作为。”“当时感觉心里不舒服,后来想通了,这是组织对我的严管厚爱,让我‘悬崖勒马’,感谢组织的关心帮助。”近日,某单位2名受处分干部王某、潘某接受昌吉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党办纪检监察组回访时说道。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昌吉州纪委监委制定了《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通过回访教育,真正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据此,该州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对运用第二、三形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工作。
“开展回访工作前期,我们预先了解回访对象的基本情况、所受处分及其决定的执行情况,并针对不同原因、不同情况、不同对象特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回访方案,因人施策、逐人回访。通过与回访对象面对面,听取回访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所受处分的意见、从中汲取的教训、受处分后工作及生活近况,引导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到当前的工作中。”驻州党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张苏明说。
开展回访教育,重点解决对受处分人员一“处”了之、不闻不问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实地访谈、电话视频等方式,引导回访对象正确看待处分,实事求是纠错。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积极努力的,给予肯定鼓励;对思想消沉、工作消极、在岗不作为的,及时教育提醒、督促整改;对拒不认识错误、拒不改正错误,或在影响期内又违规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同时,对回访教育对象提出的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及时反映,帮助解决。通过思想教育与关爱帮扶两手抓,始终坚持以纪教人、以情感人,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回访对象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其思想作风转化。
“通过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消除了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让他们在工作岗位上重新站起来,把‘包袱’变成‘动力’,消除顾虑,轻装上阵,大胆干事创业,并能在日常工作中以自己的深刻教训警示他人,达到‘处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昌吉州纪委监委 赵丽蓉 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