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纪委监委对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六起典型问题是:
一、奇台县第四小学党支部原书记俞锦文违规操办答谢宴问题
2019年1月,俞锦文收受其父亲去世时前来吊唁的同事、朋友10人礼金4000元,并在奇台县辉煌酒店设答谢宴4桌。2019年12月,俞锦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阜康市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张强,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马欣荣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2017年9月,张强和马欣荣赴福建省参加第八期昌吉州旅游骨干培训班,培训费、食宿费和交通费均由昌吉州旅游局统一负责解决。张强、马欣荣在培训结束返回单位后,分别以培训交通费名义违规报销1200元,共计2400元。2019年12月,张强、马欣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吉木萨尔县社保局违规发放交通补助费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吉木萨尔县社保局未按照《关于做好全县村干部报酬及“访惠聚”工作组人员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交通费进行实报实销,而是以每年6000元标准为“访惠聚”工作队发放交通补助费共计1.8万元。2020年1月,时任吉木萨尔县社保局局长冉新伟、分管财务副局长刘德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社保局党支部书记、“访惠聚”工作队队长范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四、昌吉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原科长唐永峰违规收受购物卡、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唐永峰在担任昌吉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期间,收受周某等20名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礼金等共计6.05万元;本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2月,唐永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五、木垒县大石头乡努尔古丽学校原校长哈依沙·夏马力汗违规接待问题
2016年11月,为接待送课下乡老师吃饭,时任校长哈依沙·夏马力汗购买价值480元白酒一件、210元红酒1件、75元红牛1件,110元紫云烟1条,共计888元。2017年1月,为欢送甘肃支教大学生,哈依沙·夏马力汗购买价值278元食品、饮料,价值480元山粮酒1件,价值55元烟5盒,共计813元。后通过虚开办公用品发票方式从学校办公经费中支付。2019年12月,哈依沙·夏马力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呼图壁县园户村镇党政办主任、县良种繁育场党支部原书记金军违规发放、领取补助奖金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时任呼图壁县园户村镇党政办主任、县良种繁育场党支部书记金军,自定标准违规给场干部发放工资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金军本人领取14个月工资补助,累计1.4万元。2016年,园户村镇党委向良种繁育场发放2万元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奖金,金军与其他6名场干部决定将该奖金向个人发放,其中金军领取2900元。2019年12月,金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六起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既有发生在十八大期间的,也有发生在十九大之后的,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行无规矩、心无敬畏、顶风违纪,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不能放松。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政治觉悟,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心存敬畏戒惧,自觉遵规守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抓严管、守土有责,持之以恒抓好本县市(园区)、部门单位作风建设,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刻不松、寸步不让,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要紧盯清明节期间易发频发的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或借用下属单位、企业车辆进行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问题,聚焦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不正之风以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通报曝光,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