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至5月,州党委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州总工会、州三中等10个州直部门进行了专项巡察。2018年6月下旬,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10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1.党委班子改革攻坚意识不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现代企业发展需求前瞻性思考不够,特别是对深化校企融合、推广教研项目、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教育质量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大。个别班子成员工作中顾虑太多,患得患失,主人翁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教育引导干部教师强化担当作为的政治责任。修订完善了《学院领导联系基层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方案 》,强化院级领导对基层工作的调研指导。科学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厘清具体职责和任务。修订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及时研究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二是强化学习交流。在暑假期间学院安排三名院领导分别赴区内外知名企业实地考察、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指导委员会年会,参加新财务制度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系统培训。通过考察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业务管理能力。三是强化争先创优意识。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为载体,不断推动思想创新和工作创新,增强忧患意识和改革攻坚意识,大力强化争先创优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紧迫感,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修订《校企深度融合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科研成果给予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参照技能大赛奖励办法对双创工作辅导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奖励。学院全面修订形成了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深化校企融合、推广教研项目、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教育质量的方案,为不断提高学院整体教育水平夯实了基础。通过整改,强化了党委班子改革攻坚意识,使班子成员能够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激励了广大教职工攻坚克难的热情,更取得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的有益经验。(此问题已整改)
2.党建工作缺乏顶层设计。学院党委班子对党建工作缺乏思考谋划,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呈现“两张皮”。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党建工作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学院党建工作2018--2022年发展规划。二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树牢“抓好党建是本职 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2018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责任书进行完善,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责,保证按期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三是推进党建与业务统筹发展。将党建工作的重点安排放在首位,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确保整体业务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杜绝党建与业务呈现“两张皮”。(问题正持续整改中)
3.学院党委民主集中制坚持的不好,长期以党政联系会、院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好。干部使用不够科学合理,随意性大,干部调整过于频繁。校级后备干部队伍至今没有较好地建立起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民主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修改完善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健全完善重大事项班子集体研究、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交流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学院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教代会,让教职工代表充分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全过程,科学决策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二是加强班子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强化重点工作事前调研和书记碰头会环节,充分酝酿沟通,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今年以来班子召开党委会19次,院长办公会18次。学院《章程》的修改、人才引进、大额资金支出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评优评先等全部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加强干部选拨管理。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积极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1名后备干部参加基层挂职工作,储备院级优秀年轻干部26名。学院党委正在结合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组织制定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等组织部人事解冻后,立即着手开展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问题正持续整改中)
二、州总工会
1.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好,凝聚力差、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四个意识”,持续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举办为期一周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针对《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十九大报告、区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进一步凝聚发展动力,促进班子团结,提升班子活力,为打造坚定忠诚、担当实干、精诚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好班子”奠定了基础。二是先后6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昌吉州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昌吉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进行讨论修订,现已全部印发执行,班子成员能充分做到民主集中。完善并履行领导班子谈心谈话机制,遇事能做到沟通交流,达成共识、明确方向、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工运事业发展。三是制定印发《昌吉州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昌吉州总工会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及末位表态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严格做到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始终处于制度监管之中。(此问题已整改)
2.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定期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党员队伍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的学习,把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大事项研究议程,完善“一把手”党建工作负责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审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上半年向州党委领导专题汇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正确树立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把党的建设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班子成员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执行效果良好。二是健全《昌吉州总工会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将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指导;召开总支委会讨论酝酿补选人员名单并向州直机关工委递交了总支补选请示,于9月17日完成了党总支及机关、文化宫支部的补选委员工作,并召开补选后委员会研究明确各委员的分工,明确了总支党务专干和各支部推进“五创三促”活动暨党建信息管理平台的管理录入人员,同时选派党务干部先后两次参加该项工作培训,不但提高了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而且有效推进党建工作新进展。三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昌吉州总工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昌吉州总工会党员学习培训计划》《昌吉州总工会发展党员计划》,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明确各支部发展党员职责,为培养党的后备力量提供保障,永葆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一段时间教育培养,目前有一名干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机关党支部书记按照程序和干部进行了谈话,鼓励她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个方面积极进步。(此问题已整改)
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州总工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明确重点部室和重点岗位,找准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措施,从源头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以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区州党委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各项工作,并严格要求自己。二是加强内部督查,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重点部室、关键岗位人员职责,经常开展自查、互查,形成常态化的警醒提示机制。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反复讨论,修改完善《昌吉州总工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完善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做到任务分工明确。三是通过两个责任“四张清单”的完善,明确了班子成员个人及各部室风险防控点,其中领导班子成员查找风险点8个、各部室查找风险点11个,严格杜绝风险发生。建立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定期与重点部室、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细、抓小,警钟长鸣,目前开展提醒谈话30人次。(此问题已整改)
三、州第三中学
1.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重大事项的研究未形成会议纪要;财务制度执行有偏差,近三年来均存在大额支出不上会研究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了《昌吉州第三中学党委会议事规则》、“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从7月份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议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凡3000元以上的开支上党委会审议,并实行每月通报一次党委会研究的重大事项。(此问题已整改)
2.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意识淡漠。个别党员先进性发挥不好,混同于一般群众。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始终把初心意识和担当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实践;二是强化党员教师的党性教育。以“三会一课”规范化为抓手,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突出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知晓率,党员意识明显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越筑越牢;三是注重教职工学习教育培训。今年暑期前后集中学习15天,采取领导讲学、专题辅导、先学后考,结合我校教职工国家通用语言水平,实施分类指导、分层学习、精准辅导策略,共组织教职工应知应会考试5次,撰写心得体会5次,并对违反学习制度的教职工进行了严肃处理,确保了学习效果。开展补学3次,为离退休教职工送学22人次,做到了教职工(含离退休)学习教育全覆盖;四是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和州教育工委要求,做到了党员按月规范缴纳党费;五是谋划开展党员教师上示范课、选树党员名班主任,建立党员名师工作室,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党建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切实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重奖励轻教育,防止“两张皮”的现象。(此问题已整改)
3.校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党委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边缘化。校党委会议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少,没有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党委主动作为不够,对群众关心的职称评定、中层干部竞聘及待岗老师长期不上班“吃空饷”的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教育引导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了《昌吉州第三中学问责办法》,出台了《昌吉州第三中学关于抓好教职工考勤促进工作作风建设的安排意见》《昌吉州第三中学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和末位表态制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廉政教育讲故事比赛1次,校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加强;二是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学校配备了专职副书记,由专任副校长分管工程、财务工作;三是强化了政治担当,两次发放《昌吉州第三中学征集教职工意见建议表》,主动听取教职工关于学校管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四是对吃空饷问题立查立改,截至目前,23名待岗教师已经返岗。(此问题已整改)
四、州商务局
1.党组对重大问题领导不力,责任缺失。党组议事规则操作性不强,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
整改情况: 6月份组织党组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加强党组对重大问题的领导,提高党组成员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7月份修订完善了《昌吉州商务局党组议事规则》《昌吉州商务局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会和局务会的职责、议题、程序等,规范了党组领导和行政议事程序。认真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及时召开党组会,按照事前酝酿、会中讨论、民主决策,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定。5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8次,研究重大问题20个,形成会议纪要 5个。(此问题已整改)
2.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存在党建工作应付检查的现象。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研究制定了“四张清单”,压实了主体责任,明确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分工抓落实的要求。积极主动填报党建信息平台,实行日清月结,把功夫下在平时。实行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会议活动记录检查签阅督促制度。按照州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对支部工作进行了半年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此问题已整改)
3.存在乱摊派乱收费现象。
整改情况:局党组在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期间,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充分认识乱摊派、乱收费的严重危害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禁止乱收费、乱摊派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的现象。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问题已整改)
五、州第二中学
1. 党的领导弱化,以行政会议或校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存在行政主要领导说了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对“三重一大”问题,没上党委会不予执行,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纪委严格监督。纠正了办公室记录人员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明确会议记录要求,规范了会议记录本,每次记录完之后再梳理一遍,补充完善,主要领导定期检查会议记录。二是2016年8月之后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流程,规范了自行采购的审批手续。(此问题已整改)
2.学校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日常学习教育应付差事,安排的多、检查抓落实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所有的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再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州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针对巡察组通报反馈的情况,认真反思工作不足。二是2018年6月30日校党委扩大会议通报了州党委巡察组反馈的我校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逢会就强化党的知识学习,每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先检测再学习,学考结合到现在为止已经检测3次。设立学习教育督导考核组,对每次的安排学习,有布置就有检查,并及时反馈,查漏补缺。到现在为止已经检查了3次,并及时通报了情况,检查结果与支部月考核、教师年终考核、评优晋升挂钩。(此问题已整改)
3.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对“四张清单”不清晰,对分管业务研究落实的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过问的少,用工作安排代替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审议“四张清单”,各党委委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一年上2次廉政党课,在校党委会上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总结汇报。二是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各党委委员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廉政谈话结合起来,提高教育防治效果,2018年年初到现在已经谈话80多人次。同时规范廉政谈话流程和内容,建立廉政谈话档案。排查各处室的风险点,并制定具体应对措施 ,年终进行总结。三是修改完善学校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人、规范人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杜绝了腐败。强化纪委、职代会的监督责任,做到了权力运行到什么地方,监督就延伸到什么地方。(此问题已整改)
六、州民政局
1.主要领导不担当、不作为,缺乏凝聚力。原党组书记缺乏干事谋事的动力,对工作很少过问。原班子党政主要领导不团结、各管一块,互相不沟通,党组会议上议题难以形成一致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规学习。组织党组成员重点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行学习,组织开展2次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州民政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工作组的规定》《2018年自治州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州民政局关于落实2018年全州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责任的分解方案》,明确将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同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有效增强班子担当作为意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反复学习州党委近期查处的部分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集中观看《蜕变》《镜鉴》警示教育片,重点针对我局原党组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讨论4次,召开反思剖析会1次,以案明纪、形成震慑,为班子成员敲响了警钟。四是规范班子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召开党组会议7次,研究重大问题30项,均能严格按照程序,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党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观点,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党组集体研究后决定,杜绝了班子成员议事决策意见不一致的现象。(此问题已整改)
2.违反财经法规,财务管理混乱。大量财务开支票据报销附件不全、审批审核不严。大额开支多数未上党组会研究等问题较为突出,并存在自行采购招标项目“先上车后补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制度。修订完善4项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坚决做到5000元以上大额开支必经党组会议研究。严格执行采购、招标程序,杜绝“先上车后补票”问题发生;二是抓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实施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对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杜绝管理漏洞;三是严管理。督促财务人员严格审核财务报销各类票据,对报销票据不全、不规范、超标准等问题开展自查,进行全面整改,如问题再次发生,严肃追究当事人、经办人和分管领导责任。整改以来,累计清退违规报销资金8人次9951元;四是强素质。积极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不断提高财经法规、财务管理、账户操作使用流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此问题已整改)
3.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精神执行不严,存在“三公经费”开支严重超预算、以会议费隐瞒接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奋斗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修订完善《州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预决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今年1至8月,公车维护运行、公务接待支出同比下降53.4%、76.06%;三是积极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不断提升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对2015年“肉孜节”军休所为两名干部违规发放的节日补助进行追退。(此问题已整改)
七、昌吉广播电视大学
1.党的领导弱化,经常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在一些议事规则的制定上权责错位,行政会议职能大于党委会职能。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召开党委会重新研究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行政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党委会议、重大事项班子集体研究、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完善议事规则的权责,每月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坚持“一事一议一表决”原则,杜绝“一言堂”现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委会议事规则》《行政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做到了有章必依、按章办事,着力提高领导议事决策能力,坚决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规范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委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党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好办学方向、做出决策、督促落实。(此问题已整改)
2.班子主动担当意识欠缺。党委班子凝聚力不强,不敢动真碰硬,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对于多年的顽瘴痼疾和深层次矛盾不敢为,老好人思想严重。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领导干部的团结协作意识、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主要领导经常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消除相互之间的误会,交流各自的工作思路,共同解决工作上的难题,从而增进信任,加强团结,凝聚合力,注重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强化“问责”机制的落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集体观念,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通过制定《昌吉电大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委成员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强调责权利统一,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逐项压实责任,班子成员履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三是明确班子各成员主体责任,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责任到人,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评议内容。四是依法治校,勇于担当,大胆管理,敢于动真碰硬,彻底解决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1)再次向教职工解答“学校学生宿舍楼外包合同”相关问题,让每个教职工知晓收取承包费每五年向上递增的比例,以取得教职工的信任;(2)七月三十日已收回某一宾馆所欠的租金并与铁某某公司签订缴费协议;(3)制定追缴计划,安排学校财务人员、相关人员在12月底完成以前年度7笔应收欠款,现有一笔已完成清欠,其余6笔应收欠款正在追缴进行中,对于不还的单位或个人将付诸于法律程序。(4)强化对教职工教育,引导教职工积极报名或者服从学校关于开展“访惠聚”工作的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此问题正在整改)
3.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教职工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差,作风松散,上下班时间随意性大,不在岗现象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对各处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教职工的政治纪律意识和政治规矩意识,实行每周一上午传达行政会议精神、集体学习40分钟,相互交流学习体会。二是强化抓落实,加强管理。严格各处室考勤,要求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严格请销假手续,请假必须递交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否则按旷工处理。目前已对上下班时间进行随机抽查2次。三是学校督导处随机对全校教职工工作纪律、上下班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做好记录。(此问题已整改)
八、州安监局
1.党组凝聚力不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够,党政主要领导缺乏沟通、交流,配合不默契,存在“各管一摊”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州安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组织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深入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学习中增强党性,增强党组凝聚力。二是建立了《州安监局领导与干部之间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心交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鼓足干劲。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组织生活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谈话等形式开展集中谈心交流11次,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领导与干部之间谈心谈话70余人次。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频繁了,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之间对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安排更加切合实际了,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三是牢固树立“总目标”意识。将安全生产纳入各县市(园区)、州直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纳入对县市(园区)、州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考核,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定了《昌吉州安全生产工作督察办法》《自治州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倒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此问题已整改)
2.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不多,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研究落实的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过问的少。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情况定期听取汇报。上半年已听取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二是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坚持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做到了局党组书记与局班子成员及副县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支队)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科室长与科室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截止目前,已开展廉政谈话达70余人次。通过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提醒,教育干部及时纠偏纠错,始终做到明规矩、知底线、守红线。三是研究建立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各科室、支队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明确了风险等级,制定了具体防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监管,对执法案件实行统一挂号立案,并在局内部建立了法制办公室,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涉及较大处罚决定的执行经案审会集体研究决定。(此问题已整改)
3.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的思想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州党委关于对县级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规定。今年以来,1名副县级干部到北京看病,严格按州党委请假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州党委组织部履行了审批手续。二是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两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了深刻检查,并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进行了经济处罚。三是严格落实网上信息发布及审核管理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层层进行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擅自发布。(此问题已整改)
九、州民宗委
1.班子凝聚力不强,领导教育群众能力较弱。班子成员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工作落实中有推诿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和落实《州民宗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区州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民族宗教等基本知识。党组书记带头上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专题党课,提振班子成员的精气神。二是明确角色定位。根据班子成员的个人情况,考虑班子能力上的互补性,对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了再次明确,促使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发挥成员的主观能动性。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制定了《州民宗委班子成员沟通协调机制》,确定了研究沟通的事项,在处理问题、做出决策时,互通有无,主动补台。四是全面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领导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了谈话,并与新调整的干部、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此问题已整改)
2.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安排轻落实,对党员干部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了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会常态化工作安排部署,党组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分析研判状况,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费缴纳、廉政风险点等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建设工作,特别是对涉及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少数民族运动会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截止目前,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廉政风险点、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等事项6次。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共组织开展各类学习8次、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党课2次、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2次,开展“谈思想、谈根源、谈危害、谈教训”学习大讨论活动1次。(此问题已整改)
3.私车公用公养问题时有发生。2015年以来,多次使用本单位人员私车给单位办公事,而私车产生的燃油、过路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公用”之名均由单位报销。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昌州纪发〔2013〕8号),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州民宗委公车使用制度》,印制了公务派车单、市内派车登记表,严禁公车私驾私用。二是明确禁止私车公用现象,外出办公事集中使用公车,严禁私车公用公养。三是对确因工作需要租赁车辆,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租用。(此问题已整改)
十、昌吉州政府驻乌鲁木齐办事处
1.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些应该上会研究的重大事项没有上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认识。领导班子通过对党章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优势的认识。认真查找了驻乌办事处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的问题,完善了议事制度,并进行了强化学习。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落实。在完善驻乌办事处“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同时,明确了由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门监督的分工,监督提醒领导班子成员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形成了每半年向上级分管领导汇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工作机制,8月3日,驻乌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向州政府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专题汇报了上半年民主集中制执行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此问题已整改)
2.监督责任未履行。领导班子和党支部中均无人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主要领导和重要事项的决策缺乏有效的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无人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立查立改,经驻乌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确定由党支部副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驻乌办事处副主任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修订了《昌吉州政府驻乌办事处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和《昌吉州政府驻乌办事处谈心谈话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昌吉州政府驻乌办事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责任”的机制。(此问题已整改)
3.公务接待未执行公务卡结算要求。一直以来,驻乌办事处工作人员未办理公务卡,各类物资采购、接待费用结算等均使用现金支付。
整改情况:为加强现金管理,坚决杜绝现金采购和结算,由分管领导牵头,对驻乌办事处财务管理中的《现金管理制度》、《物品采购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组织学习,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从2018年8月起,凡是以现金方式发生的费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8月上旬已给单位每位干部办理了公务卡。建立了《昌吉州政府驻乌办事处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并进行专门学习。(此问题已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10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1.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梁蕾 陈红;联系电话:18999369016 15609948677;邮政信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505635879@qq.com,574613461@qq.com。
2.州总工会 联系人:马彩霞;联系电话:0994-6530009;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179号州总工会办公室(202室);邮编:831100;电子邮箱:303496886@qq.com
3.州第三中学 联系人:李振;联系方式:2344756;邮政信箱:昌吉市建设路18号昌吉州第三中学办公室;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990376428@qq.com 。
4.州商务局 联系人:梁爱民,联系方式:2267893,邮政信箱:昌吉市世纪大道昌吉州政务中心东段昌吉州商务局;邮编:831100;电子邮箱:287533894@qq.com。
5.州第二中学 联系人:仲辕,联系电话:2330957;邮政邮箱:昌吉市延安北路120号昌吉州第二中学办公室;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137126984@qq.com。
6.州民政局 联系人:马生和;联系方式:2342442;邮政信箱:昌吉市乌伊东路106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389430324@126.com。
7.昌吉广播电视大学 联系人:俞军、赵亚静;联系电话:2566798、2381012;邮政信箱:昌吉市文化西路12号昌吉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498947383@qq.com。
8.州安监局 联系人:崔建军;联系电话:2320170;邮政信箱:昌吉市红星东路6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270686417@qq.com 。
9.州民宗委 联系人:史广军;联系电话:13565306292;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582474518@qq.com。
10. 昌吉州政府驻乌鲁木齐办事处 联系人:朱永卫;联系方式:0991-2322464;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26号;邮编:830002;电子邮箱:985051959@qq.com。
州党委巡察办联系人:魏跻年 监督举报电话:2333907
中共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