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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在我州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打造忠诚干净的党员队伍

日期:2018-09-20 12:03:32
文章来源:纪委

  有权必担责、失责必追究。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昌吉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规范,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大家表示,学习贯彻《条例》,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白金杰表示:“学习新《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党员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执行好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

  州纪委派出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周晓焱表示,要将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面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条例》作为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突出党规特色,对现行各类规定中10多种问责方式进行整合规范,进一步扎紧了问责的制度笼子。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二道河子中心村老党员郑殿明说:“此次新修订的《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我最关心的是针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问题新条例是怎样处分规定的,通过参加村党组织的学习和自学,新《条例》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共9条,新增1条,修改5条。特别是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这就让制度“长了牙齿”,再也不会成为“一纸空文”了。

  “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木垒县党办主任宋建峰表示,时隔三年,党中央又重新修订《条例》用意在哪儿,这些天他通过网络、手机、微信翻阅关于《条例》的信息和解读,并对照新增内容找到了答案,可以说从《条例》中感受到了党中央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做到了精细化、条理化、法制化。

  奇台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殷波认为,新修订的《条例》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突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把“两个坚决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昌吉市二六工镇机关干部汤永清说:“《条例》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监督。”(廖冬云、廖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