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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通报五起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日期:2018-09-19 16:44:24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纪委会议精神,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和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奇台县五马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木沙·再乃勒巴合特不按程序变更扶贫项目问题

  2017年5月,奇台县五马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木沙·再乃勒巴合特,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以村民认为每头牛补贴资金12000元较低、养牛成本高为由,在未向上级部门请示的情况下,将原定为“购买优质生产母牛41头,购买生产母羊84只”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变更为“购买生产母羊576只”。2018年5月,五马场乡填补了《关于变更五马场乡扶贫购畜项目方案的申请》,落款日期为2017年6月10日。2018年7月,木沙·再乃勒巴合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木垒县草原监理所党支部书记赵天义履职不力造成扶贫资金闲置浪费问题

  2016年4月,木垒县民宗局下达大石头乡大石头村牧家乐项目启动通知书,2016年9月,50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到账。期间,大石头村经多次选址认为该项目实施后无法产生经济效益,没有实施,并申请变更项目为桥梁建设项目。2017年4月,在民宗局通知项目不能变更,要求继续实施后,大石头乡政府未予实施项目,50万元项目资金一直沉淀在乡财政。赵天义作为大石头乡原副乡长,分管项目工作,对项目评估不充分,工作开展缓慢,导致项目未能实施,资金沉淀在乡财政所。2018年7月,赵天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阜康市畜牧兽医局草原站站长哈山?乌拉依木违规账外保管救灾专项资金和未按时发放高龄补贴款问题

  2017年1月,时任阜康市上户沟乡副乡长哈山·乌拉依木安排乡民政办工作人员加那尔古丽·达吾列提汗个人保管市民政局拨付该乡的36万元救灾专项补贴款,未入乡财政账户。2017年10月,哈山·乌拉依木对分管工作人员未按时发放高龄补贴款的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任由乡民政干事艾山·那西一拖再拖,直到2018年3月才将2017年第三季度高龄补贴款发放到位。2018年7月,哈山·乌拉依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四、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三场槽子村党支部书记艾里·阿合买提违规享受扶贫项目问题

  2018年5月,州扶贫领域调研督导组在吉木萨尔县北庭镇督导检查时发现,三场槽子村党支部书记艾里·阿合买提2015年、2016年违规享受扶贫项目,包括鸡苗80只、庭院经济项目葡萄架子1座、青贮池子1座、扶贫羊2只,共计13101元。2018年7月,艾里·阿合买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款13101元。

  五、奇台县半截沟镇石河子村党总支副书记吐然·艾山私自出售扶贫羊造成扶贫资金流失问题

  2015年12月,奇台县扶贫办与半截沟镇签订《扶贫协议书》,向半截沟镇人民政府提供扶贫羊273只,用于扶持石河子村35户91人贫困户发展。半截沟镇将273只扶贫羊托管给鑫钰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分红的方式让贫困户受益。时任石河子村党总支书记吐然·艾山以扶贫羊开始大量死亡为由,于2016年11月6日,在未向半截沟镇人民政府请示、汇报的情况下,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将230只羊以72990元的价格低价出售,导致扶贫专项资金流失。2018年8月,吐然·艾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反映出一些县市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犹存,部分基层干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管理不精细、监管不严格,导致扶贫项目流产、扶贫资金闲置浪费,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了脱贫攻坚进程。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工作,下大力气纠正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方针,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层层深入,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决策部署不扎实、不彻底,问题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等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上追一级,既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部门监管责任,持之以恒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昌吉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