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党委派出五个巡察组,于2018年9月18日至20日,对十一届州党委第三轮巡察的5个单位进行巡察回访督查。现将有关督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督查对象
昌吉州公安局、州政府接待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
二、巡察督查主要内容
主要督查被巡察部门(单位)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为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设立了联系电话和联系信箱,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巡察整改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第一巡察组督查单位:昌吉州公安局;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14;电子信箱:cjzzzdyxcz@163.com 。
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昌吉州政府接待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24;电子信箱: 372990824@qq.com 。
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64;电子信箱:cjzdsxcz@sina.com 。
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84;电子信箱:1241278773@qq.com 。
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昌吉州交通运输局;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94;电子信箱:905859266@qq.com 。
特此公告!
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