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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情况公示

日期:2018-07-17 13:52:48
文章来源:纪委

  2018年4月8日至5月31日,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五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州总工会、州第二中学、州商务局、州第三中学、州民政局、昌吉广播电视大学、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政府驻乌鲁木齐办事处等10个州直部门、单位进行了专项巡察。2018年6月底,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发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州纪委监委、州党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现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社会公示。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班子改革攻坚意识不强,对校企融合、教研项目推广、学生教育质量提升办法不多;对落实总目标认识不深刻,国家通用语言教育推行不力;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长期以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执纪监督缺位;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调整随意性大。

  州总工会

  班子合力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滞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委会、党员大会空置;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欠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拨付基层工会补助经费随意性大;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干部管理宽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违规乱发实物。

  州第二中学

  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意识不强,一些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欠缺,监督责任履行不力,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整改不认真;基层组织建设职能虚化,党总支有名无实,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政治学习应付差事、效果差,对总目标的学习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财务管理不规范,采购招标项目“先上车后补票”。违规普惠式发放奖金;师德师风建设不强,教师辱骂学生现象依然存在。

  州商务局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总目标树得不牢,措施棚架;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对标看齐意识不强,理论武装虚化,班子成员发声亮剑材料和学习心得体会从网上下载;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档案材料抄袭套用弄虚作假;党建工作不实,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发展党员不严肃,党费收缴随意性大;执纪监督不到位,存在公车私挂现象;廉政风险点制度防范薄弱,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州第三中学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委落实总目标措施棚架,意识形态领域主战场意识淡漠,国家通用语言

  教育推进不力,对错误言论不批驳、不亮剑,党员教师队伍中出现“两面人”;党建工作薄弱,党支部未按时换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档案材料抄袭编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监督不严格,教职工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差;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报个人事项,存在“吃空饷”问题。

  州民政局

  党的领导意识不强,党组议事规则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经常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决策;党的建设虚化,党总支大包大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发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认真,“三会一课”制度走形式,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四张清单”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干部调整任用程序不规范,下属单位干部混编混岗;发文多、会议多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三公经费”开支严重超预算;虚开发票、虚列开支,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突出。

  昌吉广播电视大学

  班子政治意识不强,经常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权责错位;班子凝聚力不强,不敢动真碰硬,老好人思想严重,对学校办学方向和长远规划主动研究不够,缺乏创新精神和进取意识;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建工作不实,思想政治教育走过场,心得体会照抄照搬,党员组织生活不正常,基层组织虚化;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缺失,重点领域监督存在盲区,教职工作风松散,党员进取意识缺乏;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违规接待、乱发津补贴。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党组凝聚力不强,合力发挥不够,党政主要领导缺乏沟通交流,配合不默契;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重形式轻效果,组织生活形式单一,一些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和个人发声亮剑材料照搬照抄,弄虚作假;领导干部外出未严格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党组缺乏对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乱发津补贴,财务监管缺失。

  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不团结,凝聚力不强;总目标意识树的不牢,在“去极端化”“四风四气”整治、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政治站位不高、举措不力;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干部管理宽松软。部分班子成员、干部作风不实,担当意识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超标准接待,接待费用“移花接木”问题突出,私车公用公养问题时有发生;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资产管理混乱,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州政府驻乌鲁木齐办事处

  “四个意识”树的不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的建设缺失,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欠缺,组织生活不正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空,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有效落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存在“打擦边球”现象。


                          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