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公示公告
  4. 正文

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通报

日期:2018-07-13 10:45:40
文章来源:纪委

  根据昌吉州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至8月,州党委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科学技术局、州林业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州交通运输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8个州直部门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12月上旬,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一言堂”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每月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坚持“一事一议一表决”原则,杜绝“一言堂”现象。二是严格执行《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制度和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做到了有章必依、按章办事。三是完成了局机关及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整合,由局计划财务科统一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

  2.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欠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不强,风险防控措施表面化,执纪监督弱化,问责机制空转。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专职监督”的领导机制,建立落实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人定点联系、提示、通报工作机制。召开局党组会议、党建工作推进会,查缺补漏、督促整改。下发了住建局党建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各类党建主题活动28次。二是与县市(园区)住建局、班子成员、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暨“学转促”专项活动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完善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责任到人,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评议内容。四是创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六专题两看两测”活动,做到了廉政谈话“六个必谈”和廉政谈话全覆盖。

  3.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淡漠,个别干部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和企业主关系过密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畅通了网上举报、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等渠道,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二是完善《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源头遏制找关系、走后门、吃喝请托等不正之风。三是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规违纪通报等,筑牢了干部职工廉政思想防线。

  二、州科学技术局

  1.班子凝聚力不强,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个人修养,加强规矩意识,相互尊重,维护班子一把手的权威。班子成员之间,尤其是一把手和其他成员之间多沟通,多交流,将问题在思想交流和工作沟通中得以解决。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财务管理不规范,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熟知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和差旅费报销办法,规范财务核算,维护财经纪律。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财务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财务收支。认真做好记帐、算帐工作,确保报销的票据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对财务预算、支出情况每月进行公示,做到经费收支公开透明。三是严格津补贴发放,严格落实财务支出报销票据四人联签制度。每月开支情况由局长审阅,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立即纠正整改,确保各项财务支出合理合规。

  3.科技项目立项把关不严,跟进监督不力,存在优亲厚友现象。

  整改情况:强化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前调研评审工作程序,将项目的立项决策放在立项工作前,严格制定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开展项目的初审、调研,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开展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前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前专家评审,引入立项项目网上业内专家盲审机制,杜绝人情项目,保证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州政策要求,符合自治州产业发展和重点工作推进要求。

  三、州公安局

  1.“两个责任”落实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修订完善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党委专门组织对2014年以来全州公安机关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梳理出的22案、51人逐一进行分析,归纳特点规律,增强风险意识,针对性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落实监督责任。专门抽调6名干部组建专职督察队伍,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督察检查。截至目前,已下发专题通报11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干部给予记过处理。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加强执法行政监督,坚持网上网下监督相结合,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座谈会1次。进一步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将“12389”举报投诉电话和督察部门的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畅通微信公众平台、局长信箱等举报投诉渠道,掌握有关队伍管理的问题线索。对群众来电来访来函详细查证,截至12月31日,已办理群众来电来访来函投诉185件,查结回复179件,正在核查6件。三是增设专职党务机构。经州直机关工委批复成立州公安局机关党委,设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党务干部,专司负责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日常工作,切实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廉政风险管控不实,监督执纪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廉政防控制度。紧盯容易滋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关键岗位,着眼产生廉洁风险的根源,覆盖刑侦、治安、交警、经侦、禁毒等警种廉政风险高危岗位,针对性制定昌吉州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对热点部门、热门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本年度信访渠道、12389电话、局长信箱、微信公众平台、州长信箱转办等各渠道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分类采取日常教育、提醒谈话、倒查问责等措施,年内未发生民警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前移监督关口。严格落实常态化的提醒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热点、敏感岗位的警务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谈话提醒3次6人。开展高频次的督察,督察部门加大对热点岗位的监督,特别是事前、事中监督,通过联合检查、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开展全覆盖、高频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3.“四风”“四气”未根除,窗口单位仍然存在服务意识淡薄,“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干警存在服务态度蛮横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抓作风长效机制。建立全州公安机关“四风”“四气”问题定期查摆机制,明确要求全局各党支部对照“四风”“四气”表现形式,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查摆会议,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对号入座、全面消除。截至目前州局已召开专题查摆会议2次。二是整治窗口作风。针对群众关心的交管、户政、出入境窗口工作效率、工作态度问题,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完善全州公安机关窗口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接负责制、警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理制,提升服务质量。以基层派出所、交管部门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等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向县市下放服务职能,简化办事程序,开设网上业务大厅,全方位推广应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多种方式,向群众提供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州林业局

  1.党组班子抓党建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领导经常不参加政治学习或组织活动,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把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放在首位,增强党的意识,抓好党建工作。二是修订完善林业局理论学习制度,详细制定支部学习计划下发到个人,办公室人员负责考勤并做好记录,学习情况每月一通报,因出差不能参加理论学习的同志,待出差回来后,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外出人员补学。坚决杜绝党员干部以业务工作忙、出差等借口不参加政治学习或支部组织活动。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监督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情况每月一通报,半年一讲评,纳入目标责任状。

  2.两个责任“四张清单”落实不到位,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局党组细化“两个责任”,建立“四张清单”,确定局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落实“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共梳理84项具体任务,每名党组成员签字承诺,并在公开栏和电子大屏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谋划部署,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人定点联系、提示、通报工作机制,推进源头治理。每季度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格落实每半年向州党委、州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先后谈话32人次,班子成员对机关6个科室(长)、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30人次,做到廉政谈话全覆盖。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高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办公设备、物品采购、大额经费支出按照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上会研究,未经研究一律不得开支。三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以及“三公开”相关制度。四是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对所属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情况每季度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改,每半年进行1次“回头看”。

  五、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纪律教育,每月中心组学习时将中央、自治区党组议事规则、《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等相关规定列入必学篇目,不断增强规矩意识。二是对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制度》等决策程序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界定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和范围。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以及“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党组会重新研究确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报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坚决杜绝以任何会议形式代替党组会和“一言堂”现象的发生。三是构建顺畅的沟通交流机制。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活动,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已和其他成员谈心交流2次,中心组集体谈话1次,赴各县市调研检查2次。

  2.“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单位作风比较涣散。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工作纪律等制度,每月由1名领导带队对党员干部执行考勤、落实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违反纪律的干部职工,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并与核增绩效工资挂钩。目前已对机关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2次督查,在住村走访期间进行了临时抽查3次,督查情况良好。二是重新修订完善《核增绩效工资考核办法》,重新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干部职工绩效工资实行季考核月发放,每月核增绩效工资与干部职工考核挂钩,实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工资分配机制。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规则》,认真传达学习区州纪委关于违反廉政纪律的案例通报,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醒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中心党组书记已对近期临时调整的3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3.公积金管理混乱,权力寻租风险大。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拟订《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便于各县市缴存单位汇缴公积金,各管理部保留原银行账户作为收入户,办理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的回收;中心原银行账户作为支出户统一办理各管理部缴存职工个人支取、贷款结算及定期存款的存储。大额资金跨行调拨存储由核算科拟定计划提请党组会,每季度向党组报告中心银行存款结构。二是加强保证金管理,健全完善保证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保证金规定比例收取保证金,统一交入中心保证金专户。对备案的开发企业按项目及所担保的贷款进行统计,对保证金进行清理,梳理应退还保证金。同时对当年保证金、贷款、支取业务进行专项稽查,形成稽查报告,下发整改通知。

  六、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好,用主要领导碰头代替会议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职责。二是健全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完善党组会议、重大事项班子集体研究、局长办公会议、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交流等工作机制,党组班子成员会前酝酿,积极沟通交流,“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决策制度已逐步完善,局党组日常工作更加规范,有章可循。

  2. 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定人定点联系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联系直属各单位,明确职责任务;建立了定时提醒制度,提醒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好廉政谈话,落实“一岗双责”任务。二是结合年度考核,班子成员就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述职,局党组对班子成员上党课、到分管单位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考核细则》。三是直属四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对“四张清单”重新进行了研究修订,详实责任内容,根据班子成员各自分工,明确了共性责任,突出了个性责任。四是强化督导检查,以“学转促”活动为契机,各单位认真执行领导接访制度,制定问题清单,排查化解矛盾隐患,逐一挂号销号,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

  3.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4年至2016年财务凭证中涉嫌多报、虚报的差旅费等进行了追回,在报销环节加强了具体承办科室的审核,对完成的有关工作、活动、赛事训练等,由业务科室提出支付审核意见,加强了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报销“六联签”制度和程序,要求经办人在费用报销时注明情况,不做事后补救;报销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发放的补贴、奖金,严格按照程序附相关人员信息,所有运动员奖金、补贴发放都实行签字、打卡发放制度。三是制定了补贴、奖金发放制度和体育训练比赛经费管理办法。对各项目训练队资金使用情况和食宿情况进行督查。支出集训经费时,按要求附上了与集训地的合同和参训人员名单。四是制定了各类评审费、讲课费发放标准,严格按报销程序,对领取的各类评审费、讲课费依法开具了劳务费发票,并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五是正在积极对近三年以来的差旅费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全部予以缴回。进一步修订了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从外派审批、报销内容等方面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报销流程。六是制定了系统《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制度》,从2018年开始,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资金使用前有预算报告,项目结束后有资金使用报告。七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免费开放专项经费进行核算,进一步规范了开支范围。

  七、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内容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设置组织人事科,按照讲政治、重品行、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配备组织人事干部,加强对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业务能力大幅提升。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程序宣传、动员,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各程序关口的公开公示,做到客观公正、公平、透明。

  2.私车公养虚报油料费。

  整改情况:一是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对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再次强调要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二是合理调配单位车辆,确保正常的办公用车。三是加强内部制度的执行和监管,强化职责,严格审核把关。

  3.项目工程先施工后办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将《建筑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加强部门横向协作,积极与发改、规划、环保、国土、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审批进度,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三是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

  八、州交通运输局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并明确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各自议事内容、参会范围及相关要求,凡“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合理分工,在班子成员未配齐到位的情况下,先行严格按照“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现有班子成员分工暂做了调整,进一步明确细化岗位职责,杜绝分管领导权利过于集中。三是在工作中严格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决策制度。

  2.“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干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四张清单,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重新制定符合本职岗位个性化的清单,督导清单任务落实,并加强了党组书记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二是对请假不在岗仍领取相关奖金的干部,已要求其退回了领取的绩效考核奖金和精神文明奖金。三是在坚持落实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制度的同时,对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紧急工作任务,按照事不过夜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干部,确保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3.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当,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州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制度》,明确了公务接待必须先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标准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断提高机关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派车单、加油卡、定点维修等管理,强化对驾驶员的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浪费和公车私用,并坚持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有关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费用标准,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报销时附详细支出明细,真实反映开支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8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1.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金艳;联系方式:2356830;邮政信箱:昌吉市北京南路22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xjzzfhcxjsj@126.com。

  2.昌吉州科技局 联系人:马金莲,联系方式:2345627; 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州科技局;邮编:831100;电子邮箱:cjzkjj@163.com。

  3.昌吉州林业局 联系人:马靖,联系方式:2341258; 邮政信箱:昌吉市北京北路16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290677807@qq.com。

  4.昌吉州公安局 联系人:王慧娟,联系方式:5303076;邮政信箱:昌吉市北外环西路13号 ;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119585425@qq.com。

  5.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国强,联系方式:2527887;邮政信箱:昌吉市建国西路39号; 邮编:831100;电子邮箱:cjgjj2008@126.com。

  6.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系人:朱晓玲,联系电话:2707912;邮政信箱: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九楼;邮编:831100;电子邮箱:cjzwtgxj@163.com。

  7.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韩金萍,联系方式:2708304;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56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2303733181@qq.com

  8.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多思,联系电话:2351133;邮政信箱: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六楼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编:831100;电子邮箱:duosi@qq.com

  以上8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详细情况见昌吉州政府网、博格达网、昌吉零距离、昌吉纪检监察网。


                  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昌吉州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http://jw.cj.cn/xxg/146128.htm

  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http://jw.cj.cn/xxg/146127.htm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jw.cj.cn/xxg/146126.htm

  昌吉州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jw.cj.cn/xxg/146125.htm

  昌吉州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jw.cj.cn/xxg/146124.htm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http://jw.cj.cn/xxg/146123.htm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jw.cj.cn/xxg/146122.htm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http://jw.cj.cn/xxg/1461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