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月20日,昌吉州七个县市监察委员会分别挂牌成立,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呼图壁县
1月19日,在呼图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功业同志当选呼图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大会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随后,李功业同志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汪文清、戴言武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殷辉明、莎依拉、王磊、闵星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命人员在县人大主任王红的领誓下进行了宪法宣誓,县人大主任王红为相关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呼图壁县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标志着该县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合署办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增强监督合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阜康市
1月20日,在阜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鸿铭同志当选阜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大会会场同新当选的阜康市市长赵强和8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一同进行宪法宣誓。
随后,马鸿铭同志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鞠龙明、李强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琴、哈斯特尔、张璐、龚文军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卫平为相关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阜康市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合署办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阜康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在我市不折不扣落实。经过2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工作,撤销了监察局和检察院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目前,全市完成转隶5人,转隶人员已按要求全部到岗,市纪委监委新增监督执纪室2个,监督执纪部门达到9个,占内设机构的75%,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责主业聚焦。
吉木萨尔县
1月20日,在吉木萨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努尔兰当选为吉木萨尔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随后,努尔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张喜娜、王峰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马宏、毛彦军、肖功权、张跃刚为监察委员会委员。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吉木萨尔县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标志着吉木萨尔县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合署办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增强监督合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木垒县
1月20日,木垒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随后,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自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龙同志当选木垒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贾那布力、陈勇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谢莉、冯国宝、张世山、郭彦芊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委员。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木垒县严格按照中央和区州县党委的部署要求,把改革试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研究制定了《木垒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试点路线图和时间表。县委坚持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实践,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全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协调解决机构设置、班子配备、人大选举、办公用房等改革重点问题,有力保障了改革试点工作方向正确、步伐稳健。县纪委切实履行专责,严格按照中央和区州县党委确定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规范有序“施工”,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县人大机关、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自治县纪委、监委将主动探索实践,及时建立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合署办公后新的监督执纪流程,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试点改革成果。
奇台县
1月20日下午,在奇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奇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卢宗成同志当选奇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大会现场同新当选为奇台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峰、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建兵、肖克拉提·瓦衣提一同进行宪法宣誓。随后,卢宗成同志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王吉东、殷波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葛建军、侯艳娥、刘伟德、张敏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命人员在县人大副主任潘军的领誓下进行了宪法宣誓,县人大主任范吉军为相关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奇台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及时掌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认真研究制定《奇台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明确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任务,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职能职责、标准要求和规定程序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工作不走样、不跑偏,协调相关单位提前梳理清点检察机关涉改部门职能、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严把转隶人员政治关、思想关、作风关、廉洁关,目前,转隶人员已按要求全部到岗,县纪委监委新增监督执纪室2个,监督执纪部门达到9个,占内设机构数的75%,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责主业聚集。
昌吉市
1月20日,在昌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葛成东同志当选为昌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大会现场进行宪法宣誓。随后,在昌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葛成东同志提请昌吉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杨果、俞建东2名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海龙、杨萍、祁永强、徐挚4名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免人员在市人大副主任薛雄的领誓下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主任张颖为相关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自昌吉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昌吉市委高度重视,坚决向上对标看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列出路线图,倒排时间表,谨慎稳妥、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2017年11月29日市委召开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人大、纪检、组织、政法、检察院、编办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州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孟凡刚带头当好“施工队长”,多次听取和研究关于监委成立、监委建议人选等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人员转隶、办公用房等问题,明确要求各级有关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在我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市纪委坚决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纪委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专责,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葛成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改革试点工作中编制划转、机构和职责等工作。同时,人大、组织、检察机关等相关方面密切配合,确保了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近两个月的紧张工作,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要求,整合机构设置,撤销了监察局和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实行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目前,转隶人员已按要求到岗。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实行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的原则,新增监督执纪室2个,监督执纪部门达到9个,占内设机构数的75%,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责主业聚焦。
玛纳斯县
1月20日,在玛纳斯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树龙同志当选玛纳斯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大会现场进行宪法宣誓。随后,陈树龙同志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王建浩、李家平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阿海提·赛买提、施晓梅、项新林、魏玉军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命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了宪法宣誓。同日上午,玛纳斯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该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自治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玛纳斯县坚持高位推动、提前谋划、狠抓落实,及时成立了全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等多个会议,第一时间研究改革工作各项事宜,落实办公场所、人员转隶、机构设置、案件线索和资产移交等各项工作。目前,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玛纳斯县纪委宣传部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