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木萨尔县把推进村级事务权责事项规范运行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以提高村干部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能力为目标,全面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防止“小权力”滋生“大腐败”。
全面排查,明确权责事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转促”专项活动,对村级组织权责和各项制度运行进行梳理、归类,编制了“农村小微权力清单”,详细列出村级组织权责40项,其中村级集体事项共7个方面17项权责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共6个方面23项权责事项。组织村“两委”、工作队召开座谈会,讨论有关权责事项,并征求了上级有关部门及党委、纪委、普法办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以“一事一清单”的方式制定详细流程图,理清权责边界。
加强宣传,畅通工作机制。印制村级职权目录、运行流程图下发到各村村民代表、党员、包村干部手中,并通过微信群、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公开,推进权责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召开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三老人员”、工作队等各层次人员参加的“小微权力清单”讨论会,对40项村级小微权责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使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真正掌握权责内容,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深入人心。
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明确在权力运行过程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集体定“四种查法”制订预警防控、监控措施,突出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对村级权力行使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尤其是对不符合程序与流程的权力行使行为及时预警纠错,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强化指导,增强保障力度。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试点运行过程中,对试点推进情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给予帮助解决。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将“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情况与村干部工资相挂钩,并实施村干部、包村干部责任到人体系,对违反清单内容的干部追责问责,形成村级民主管理、村干部廉洁用权的权力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