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权威发布
  4. 通报曝光
  5. 正文

昌吉州通报十起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日期:2017-08-04 13:28:37
文章来源: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州党委、政府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十起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奇台县西地镇原党委书记柴勃成套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问题

  2011年4月,柴勃成在任奇台县西地镇党委书记期间,以10户牧民的名义将属于镇政府的18.4万亩集体草场申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套取资金163.6万元,其中114.4万元用于西地镇政府条湖村养殖小区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结余49.18万元。2017年1月,柴勃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呼图壁县园户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建黎套取国家项目补偿金问题

  2013年5月,时任呼图壁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股长陈建黎以支援西气东输三线管道工程项目补偿费的名义,安排各土管所虚列补偿费发放表,套取国家项目资金49.74万元,并将此资金存入县国土资源局私设的“小金库”后用于购买公务用车。2017年4月,陈建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原镇长刘海青套取国家补助问题

  2009年至2012年,刘海青在任吉木萨尔县二工镇镇长期间,安排副镇长季强通过虚报冒领国家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的方式,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84.9万元,放在账外进行列支,主要用于各村道路林管护及公务开支,共支出资金81.8万元,结余31.8万元。2017年5月,刘海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原副镇长季强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2年,季强在担任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副镇长期间,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小麦农资综合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3.78万元放在账外列支,主要用于各村道路林管护开支,截至2012年3月共支出81.8万元。2017年5月,季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五、奇台县草原站生产干事俞存瑞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

  2004年至2015年,俞存瑞在任奇台县草原站生产干事、金奇草业科技开发服务部出纳期间,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土地承包费、围栏工程款共计242.81万元公款私存,并进行账外开支。重复报销票据9.1万元。2016年12月,俞存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原民政干事马明和虚报冒领低保金、五保供养金问题

  2011年至2014年间,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原民政干事马明和先后多次非法挪用智障人员、残疾人员、军人的五保供养金、优待金合计4.34万元;2012年至2016年,马明和先后用已死亡低保户、五保户等人员的名字虚报冒领低保金、五保户供养金和高龄老人补助款合计8.56万元,个人开支2.32万元。2017年4月,马明和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主任科员降为办事员)。 

  七、阜康市上户沟乡底沟村党总支书记付建国套取滴灌扶贫补助资金问题

  2010年,付建国利用担任阜康市上户沟乡底沟村党总支书记的职务便利,将本应在底沟村实施的1000多亩滴灌扶贫项目挪至其本人在小泉村承包的撂荒地,制作虚假招投标资料,并自己施工挣取差价,验收面积1021亩,享受国家滴灌扶贫补助25.52万元。2017年6月,付建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八、奇台县东湾镇墒户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主任、用水协会法定代表人罗建业违规支付修渠款问题

  2012年7月,奇台县东湾镇墒户村将1000米南大渠修建工程承包给朱某,总造价45万元。2012年10月工程完工后,罗建业在未审核工程预决算资料、未进行实地验收的情况下,先后安排朱某领取修渠款49.1万元,部分款项来源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17年5月,在对工程复验时发现,南大渠实际修建不足1000米,墒户村多支付工程款6.44万元。2017年5月,罗建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玛纳斯县清水河乡芦草沟村经管员木拉提·吐尔达很套取国家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木拉提·吐尔达很以他人名义虚报草场面积,套取国家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共计6.36万元,其中,除将1.16万元支付给漏报的村民外,其余5.21万元被其非法占为己有。2017年2月,木拉提·吐尔达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缴其非法所得。 

  十、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党总支书记哈依拉提别克·巴达力汗对安居富民补助申请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4年,阜康市黄山村村民努黑扎·阿尼开的二儿子加克斯白克修建新房,因其在2011年己享受了安居富民补助政策,便以其母亲努黑扎·阿尼开的名义上报了安居富民补贴申请。2015年12月,努黑扎·阿尼开收到安居富民补助资金2.85万元。哈依拉提别克·巴达力汗身为黄山村党总支书记,审核把关不严,帮助他人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7月19日,哈依拉提别克·巴达力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起典型案件,充分反映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且手段多样,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以上案件深刻警示我们在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必须高度警醒,引以为戒。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书记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区州党委脱贫攻坚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政治定力,落实好扶贫领域两个责任,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各级党(工)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履职尽责,既挂帅、又出征,真扶贫、扶真贫。各级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坚决查处向扶贫款物伸手的行为。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常态化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形成持续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