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权威发布
  4. 通报曝光
  5. 正文

昌吉州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日期:2017-07-05 20:09:59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5月份,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案件,起到了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五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一、呼图壁县畜牧兽医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叶清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叶清利用担任呼图壁县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职务之便,先后三次违规以差旅费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14090元。2017年5月,叶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昌吉市环卫局督查信访科科长姚建泉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3月28日,姚建泉违规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外出办理个人事务。2017年5月,姚建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玛纳斯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李玉军公款送礼、公款旅游问题

  2012年至2013年间,李玉军在担任呼图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先后使用“小金库”资金购买8.7万元购物卡和价值5.28万元的玉石,用于送礼;借考察学习之名,带领单位三名中层干部,先后到海盐、海宁、杭州、天津等地旅游10天,花费“小金库”资金5万元;使用“小金库”资金2万元购买酒,用于单位接待。2017年4月,李玉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职级降为科员。

  四、奇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刘文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6月,奇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承包方签订学生食堂承包合同,约定三年总承包价款为14.5万元,承包费分年度支付。刘文军先后两次安排有关人员将收取的承包费计5.84万元放在账外列支,用于学校发放福利。2017年2月,刘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奇台县副县长马金山违规发放奖金、违规借用公款问题

  2015年5月,奇台县农经局违规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账户,经马金山同意,使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发放奖金和用于其他无关事项,造成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不良后果。2016年4月14日,马金山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奇台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公经费8万元,自己审批“同意”后从奇台县农经局借出公款8万元,马金山将其中6.5万元违规存入私人银行卡中带往福建挂职使用。截至2016年5月下旬,马金山持该卡分3次消费开支合计4692元。2017年2月,马金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五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紧紧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弛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聚焦“四风”“四气”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整治作风突出问题,把“十项整治”落细落小,落到实处,坚决做到对违纪违规问题寸步不让,违纪必究,着力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