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监察和党风政风行风的监督,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监察和纠风工作的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自治州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评议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自治州特邀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员的工作为义务性质。
二、选聘条件:
1. 政治坚强,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2. 年龄在6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在昌吉市居住;
3. 时间充裕,能够保证按时参与并完成州监察局和州纠风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党政机关退休或实转虚的县级干部、职称在中级以上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军队复退的团职以上军人、企业经营者优先选聘。
三、选聘方式:应聘者自愿报名,州监察局对报名者进行组织考察,州监察局和州人民政府纠风办集体研究确定选聘对象。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到州监察局报名。
联系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56号党政综合办公楼4楼410室。
联 系 人:刘国清 联系电话:0994--2333872
特此通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监察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纠政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