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党委部署,今年昌吉州派出4个巡察组,对州规划局、旅游局等2个州直部门和木垒县新户镇、奇台县半截沟镇等7个乡镇进了巡察。2016年12月7日至12月8日,州党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组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州、县市纪委和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各巡察组组长代表州党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昌吉州规划局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和“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未能全面落实。有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抓党建促业务的切入点找的不准,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意识比较欠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过问的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公车管理存在漏洞。重点部位权力集中和关键环节缺乏制度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对苗头性问题缺乏预判性,有时不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县市、园区上报的建设项目容积率审查不严。
昌吉州旅游局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班子成员“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意识不强,说业务头头是道,讲党建语焉不详。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对本系统维稳工作抓得不到位,人员密集景区景点的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不全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旅游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检查不够,党纪法规教育未能做到入脑入心。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工程和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不够严格,三公经费核算不准确。
木垒县新户镇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党委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够,党员队伍管理有缺失,对外出党员监督教育管理缺少有效措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少。对村级党组织和党员监督教育不够,存在宽松软现象。涉农项目资金和惠农资金管理不规范。镇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到位,抓早抓小不力,对违纪案件剖析不够,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多发。
奇台县半截沟镇
治党管党存在宽松软问题
镇党委主要领导调整频繁,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现象。有重经济轻党建现象,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大,片区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够,“三会一课”坚持不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镇纪委人员长期被抽调问题突出,纪委纪律审查力度不大,党员、干部套取惠农资金的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党员干部兼职取酬问题比较突出。村财乡管村用制度不规范,村级财务核算混乱,审批不严。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
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
镇党委有些班子成员对中央、区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有的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有的维稳措施落实不力。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够,村“两委”成员普遍年龄偏大,“后继乏人”、“有职无为”问题突出;个别党员党性不强,信念不坚定,有到清真寺做礼拜现象。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一些重要决策制定前征求意见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公款私存未彻底杜绝。民政补助资金管理混乱,存在虚报冒领等问题。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公车管理有漏洞。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
落实“两个责任”不全面
镇党委及班子成员对中央、区州党委的一些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坚决,有的维稳措施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三会一课”坚持不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交流轮岗力度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对“四张清单”职责内容不清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资金使用不够透明,存在白条入账、干部长期借用公款的现象。个别村涉嫌集体套取惠农资金和非法开荒等问题。村级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较多。
昌吉市大西渠镇
存在重经济轻党建问题
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抓基层组织建设的力度不大,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做不到经常化、制度化。对纳新党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把关不严。有些村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个别村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群众对有的村党支部书记认可度不高。个别村干部重大事项未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统筹谋划、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分管领域、所包村组廉洁自律教育抓的不细不实,个别村干部有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问题,有些党员干部存在违规套取惠农资金问题。国有农用土地租赁、公共资产租赁费管理不够规范。公车管理有漏洞。
呼图壁县石梯子乡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存在庸懒散拖现象
乡党委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有的班子成员履行维稳职责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不强,“三会一课”坚持不好。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四个不直接分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不好。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党纪党规学习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不作为或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问题。有的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淡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强,工作劲头不足,存在“庸懒散拖”现象。乡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律审查力度不大。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乡村财务管理混乱。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十条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违规报销相关费用问题。
玛纳斯县北五岔镇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以党政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的现象。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有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未上会研究。有重经济轻党建现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得不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有的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支持纪检工作力度不够,纪检干部抽调问题突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存在顶风违纪现象。制度执行不严格,重要项目和关键环节缺乏制度规范意识。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大额资金支出未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审批,个别村存在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承包费账外循环等问题,“三公”经费核算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