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要闻 | 聚焦
  4. 要闻
  5. 正文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日期:2016-11-18 17:55:24
文章来源:纪委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29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的建议,向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我们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第八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思想教育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惩治腐败从严、党内监督从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中央的决定就是命令、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就是行动,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弘扬新风正气、涤荡歪风邪气,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跟中央纪委工作节奏和步伐,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为新疆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大力加强纪律建设,用纪律规矩管住全体党员

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我们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把纪律要求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严防纪律松弛,克服组织涣散。

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每年开展以党章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采取廉政大讲堂、廉政知识测试、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纪律知识网络答题等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学习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买买提江·托乎尼亚孜、丁殿勤等先进典型,编发严重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拍摄《蜕变》系列警示教育片——《政治纪律—不可逾越的“红线”》《“清水衙门”里的“贪虎”》《“女强人”的惨淡落幕》《扶贫!扶亲?》等,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严格纪律执行。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和遵规守纪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出台《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出国(境)的处理规定》,成立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加强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线索单独管理、及时排查、严肃处理,坚决查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现象以及违反“五个必须”等问题,严厉惩处组织、参与、纵容和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活动的党员干部,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强化纪律宣传。把纪律宣传纳入党的宣传工作总体布局,精心谋划推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知纪明纪、遵纪守纪的浓厚氛围。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改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强化与自治区各大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用好微信、微视频、廉政公益广告等平台,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作用。规范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实名通报曝光违纪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党规党纪条文和各地各部门加强纪律建设的经验做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在线访谈,讲好党风廉政“故事”,让党员干部听得进、记得住、行得正。

(二)坚持不懈推动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抓作风、改作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我们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盯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以良好作风凝聚党心民心。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新疆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完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配套制度,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关于不准领导干部相互拜年拜节的通知》等规定。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区、地、县、乡四级联动,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把“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楼堂馆所的豪华”“会所中的歪风”“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等违纪违规问题作为巡视巡察、执纪审查、纪律处分的重点内容,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积小胜为大胜,打消了“改作风是一阵风”的疑虑,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天山南北落地生根。

深入开展“三项治理”。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古尔邦节等年节假期,运用多种形式发信号、划红线、打招呼,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区,加强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露头就打,严把戒尺、一寸不让,全区查处“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202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4人。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亮起“红绿灯”,明确党员干部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坚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今年以来全区查处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693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7人。坚决纠治基层干部搜刮民财、雁过拔毛、化公为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4年11月以来全区查处案件337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14人。

高度重视行风家风建设。与各级广播电台联合举办“行风热线”品牌栏目,五年累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3万余件,办结率达93%以上,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及《实施意见》,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开办“传承好家风、汇聚正能量”专栏,会同自治区妇联召开“好家风”座谈会,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引领社会新风尚。

(三)坚决严厉惩治腐败,不敢腐的氛围正在形成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我们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任务,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强化反腐败的震慑作用,不敢腐的氛围正在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转变执纪理念,创新执纪方式,制定《自治区纪律检查机关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内部掌握)》,主动把“四种形态”运用到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执纪。坚决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等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把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五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接受信访举报比上一个五年增长39.2%。按照五类方式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3669件,增长116.4%。立案12909件,增长105.7%。结案11889件,增长89.4%;党政纪处分12917人,增长86.9%;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64人,增长129.7%。自治区纪委谈话函询625件(次),初核232件、增长404.3%,立案87件、增长234.6%,严肃查处了莫涓、谢晖、阿力木江·买买提明、吾提库尔·阿里木、史少林等100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天网”行动,决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

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把纪律标准贯穿于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体现执纪的政治性、严肃性。坚持以制度保障质量,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执纪审查流程、涉案款物管理等制度,执纪审查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成立自治区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实施《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 “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凡四必”规定程序和基本要求,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强化对党务、政务、厂(场)务、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加强重点领域、部门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坚持和完善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一书三报告”制度,以案明纪、以儆效尤,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得到切实发挥。

(四)蹄疾步稳推进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途径。我们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研究制定《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坚持不抢跑、不滞后,狠抓立行立改、内涵发展、重点突破,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向纵深迈进。

强化“两个责任”。制定实施《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配套完善组织领导、专题报告、责任追究、述职述廉、廉政约谈、检查考核、社会评价等制度。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级级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完成区、地、县三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真正把主要工作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线,把工作力量汇集到反腐败斗争最前沿。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对推进工作特别是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五年来,全区追究失职失责党员领导干部325名,其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99名,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落实“两个为主”。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制定《关于地州市纪委向自治区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的暂行办法》,有效纠治了积压线索不查、隐瞒线索不报等问题。严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出台地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自治区党委管理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实现“两个全覆盖”。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出台《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创新组织制度,建立巡视组组长库、巡视人才库,巡视组组长一次一授权,巡视组由5个增加到11个,每组人员由6人增加到9人;改进方式方法,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采取 “一托N”模式提高巡视频次;全面启动地县巡察工作,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纵横覆盖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注重成果运用,督促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五年完成12轮巡视,实现本届自治区党委任期内对213个对象的巡视全覆盖。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向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设立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39家,监督108个单位,实现对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明确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探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我们认真履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配合各级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在专案组、巡视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强作风建设,细化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办法,健全完善班子成员调查研究、直接联系群众、帮扶慰问等制度,组织纪检干部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加强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依托中央纪委监察部“一学院两中心”、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干部1.73万人次;注重实践锻炼,坚持全员接访、全员办案、全员巡视,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加强廉政建设,突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清理门户,严惩“害群之马”。

我们清醒看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不抓总、不统筹,落实主体责任层层递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党内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不信马列信鬼神,暗中参与宗教、迷信活动,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摇摆、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政策棚架、浮在面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四风”问题显性减少隐性渐深、老问题新问题并存,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屡禁不止;有的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政治问题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一把手违纪问题依然突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切实有效地加以解决。

二、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坚持学思践悟,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性的认识

过去五年,我们边学习思考、边实践感悟,越来越深刻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必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践,全面深入地领会,科学系统地把握,坚定不移地落实。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反腐倡廉重要性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必须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高度,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关注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大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在纪律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在改进作风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横下一条心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在制度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在惩治腐败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从指导思想到理念思路,从目标任务到具体措施,从基本原则到方式方法,系统全面、内涵丰富,态度坚决、掷地有声,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要抓住这个总目标,起一个领头作用,其他工作都围绕这个总目标来展开和推进。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锻造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了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实践证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是引领新疆工作的旗帜和方向,是统领新疆各项工作的总纲。我们要紧紧围绕总目标、服从服务于总目标,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监督,把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反分裂斗争中政治立场不坚定问题作为第一位的纪律来执行,把在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作为第一位的对象来问责,以铁的纪律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伟大斗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败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五年来,我们清醒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既拿出霹雳手段,保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又胸怀菩萨心肠,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重点“盯违法”转向重点“盯违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破纪”演变成“破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新疆腐败存量仍然较大、增量还在上升,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坚持既治标又治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松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伟大斗争。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这五大发展理念,对于引领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创新理念,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坚持协调理念,正确处理“惩”与“治”、“标”与“本”、“纠”与“建”、“破”与“立”等关系,上下联动同心同向,协调一致凝心聚力;坚持绿色理念,以纪律为戒尺,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激浊扬清,积极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坚持开放理念,注重开门监督执纪,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激发各族群众参与监督的正能量;坚持共享理念,始终把各族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我们要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五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和支持纪委(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严肃追究各种失职失责行为,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我们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这些认识体会,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要倍加珍惜、始终坚持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三、今后五年,我们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今后五年,是新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上所作的报告,紧紧围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这个主题,顺应全疆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目标、理念、路径上科学描绘了新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体现了坚定的政治信念、强烈的使命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站位高远、气势恢宏,思想深邃、目标明确,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是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的战略谋划和方向指引。在新的征程中,实现奋斗目标、完成历史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紧迫,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着眼和着力于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目标,以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完成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监督,让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用好监督手段,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落实监督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责任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各级纪委(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定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化。

明确监督对象。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党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要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把监督的范围扩大到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把监督的对象覆盖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确保党内监督无盲区、无缝隙、无空白、无死角。紧盯监督重点对象,牢牢抓住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发现各级党组织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以及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不履职不尽责等问题,着力发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正确行使权力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促使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促使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义无反顾地投身党的各项事业,积极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贡献、作奉献。

改进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巡视巡察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创新方式方法,提升质量效率,积极推进新一轮巡视巡察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把监督“探头”延伸到前端,全面树立“派”的权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做到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注重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相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二)严格执纪,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坚持挺纪在前。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如一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新疆距离首都北京虽远,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地贴在一起、紧紧地连在一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的号令。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重点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开展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民族观是否正确、维护祖国统一是否坚定、反分裂斗争是否坚决、维护稳定是否敢于亮剑,对在反分裂斗争中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甚至与分裂分子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的,无论是谁、无论是哪一级干部,一经发现严厉查处、严惩不贷。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信访举报“零库存”、纪律审查“零容忍”、申诉复查“零变动”,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

持续正风肃纪。牢记“作风不实是最大的敌人”,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干实事,少说多干、说了就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只争朝夕、雷厉风行,咬定青山不放松、锲而不舍抓落实,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牢,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办好,坚决杜绝政策棚架、浮在面上,确保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落实,一以贯之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风”及各种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防止解决了的问题出现反弹、纠正了的歪风出现变种。坚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新风正气成为常态。

坚决严惩腐败。牢固树立新疆虽然处于反分裂斗争一线、反恐维稳任务重,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坚持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持续震慑效应。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还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治和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要围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领域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反腐败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完善纪律检查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单位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让外逃贪官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人员丢掉幻想。

(三)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要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使各级领导干部警醒起来,聚精会神履好职尽好责。

建立责任清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重点突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责任,细化到岗、量化到人,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人人都要负责任、人人都要尽责任。

督促责任落实。坚持约谈提醒制度,根据巡视巡察反馈、信访举报反映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由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同级纪委委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领域有关负责同志,面对面指出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述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问询、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向上级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向所在单位或者系统干部职工大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督查考核制度,加强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绩效考评,重点掌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用督查考核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严肃问责追责。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问责工作全过程,敢抓敢管、较真碰硬,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综合运用检查、通报、改组和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特别是对在反恐维稳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出现问题的,无论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哪一级干部,都要言出纪随、铁面问责、开刀问斩,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决不手软。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退休,都要严肃问责、终身问责,让其付出沉重代价。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公开曝光一批负面典型,让具体鲜活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强化问责的再问责,对不敢问责、该问不问、问责不严的,严肃追责,决不“护犊子”,坚决防止问责制度虚化空转。

正人必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要认真落实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统一、目标上明确、责任上担当、工作上连续、作风上务实、团结上加强、廉洁上严格、为民上用情的要求,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理念、思路、方法和制度创新,强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党绝对忠诚,始终把党摆在心头正中,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绝对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自觉把岗位当阵地守、把工作当事业干、把奉献当本分看,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恪守清正廉洁,始终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守纪律、讲规矩,严操守、重品行,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自觉在制度笼子里秉公用权、规范用权、谨慎用权,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新的历史使命,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团结奋斗,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