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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四管齐下”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日期:2016-08-12 01:04:20
文章来源:纪委

  为更好地维护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促进阜康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阜康市纪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效果,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一、严格把关,确保处分流程规范。市纪委建立“一证两表三台账”制度,进一步规范流程管理,严格把好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复“三关”。在每一起案件办结后,制作《送达回证》、《党政纪处分决定送达登记表》《处分决定(批复)执行情况报告表》,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组织、人社、编制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及时向作出处分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回复报告。同时,市纪委将处分情况录入《党政纪案件审理台账》、《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台账》、《党政纪处分情况登记台账》。通过规范流程管理,既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处分执行情况,又有效堵塞执行工作漏洞,实现执行全程动态监管,提升了执行效力。

  二、强化督查,切实提高执纪质量。党纪政纪处分的执行过程,是有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权威性的过程。执行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纪律的严肃性和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为此,阜康市纪委以把好处理违纪案件最后一道程序为着力点,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扎扎实实抓好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一是督促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定期“回头看”。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坚持每月底对办结案件进行梳理,查看处分决定执行单位是否落实处分决定,是否回复执行情况,做到月月清理,件件落实。

  三、专项检查,严防处分执行缩水。阜康市纪委根据《党政纪案件审理台账》,对处分期内人员建立台账,根据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事项,加强跟踪监督,今年以来,对全市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次,通过“五查”法,即查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宣布,查处分决定是否已归入受处分人员本人人事档案,查《工资变动情况表》,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人员是否已按规定降低其职级和工资档次,查受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职务是否按规定变动、有无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任用的问题,查受处分人的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查受处分人员违纪获得的经济利益是否退赔或收缴,有效防止了处分决定执行缩水走样。

  四、加强沟通,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市纪委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建立纪委、组织、人社定期沟通、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明确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的职责,及时沟通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查找、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到位。

  阜康市纪委通过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有力保障了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到位。2015年1月至今,全市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55人,取消2015年评优评先资格25人,2015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5人,不确定等次4人,开除公职不考核1人。落实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处分及其工资待遇12人,落实涉刑人员工资待遇8人,岗位调整5人,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率达到100%,切实提升了执纪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