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终岁末,地处博格达峰下的阜康已悄然流行起网络“微信红包”,其火爆程度,不亚于此前的“打飞机”小游戏。
“微信红包”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是新发现的一种“腐败脓疱”。一方面依托互联网进行支付,只需加个微信好友,不用见面,动动手指即可完成,无形中降低了送礼“门槛”,很多送礼者因此加入其中。另一方面,微信红包面额单个金额小,下至1分钱上至200元,而且一天累计红包上限8000元,如此金额似乎“不入法眼”,往往收发者都容易产生麻痹大意思想,感觉踩不到纪律的红线,容易放松戒备,出现行为惯性,但“微信红包”积少成多,仍可能成为一种“微腐败”。
“一些行贿人认为,送钱太直接,送礼品又太扎眼,而送购物卡,既拿得出手,又让收礼者觉得没有现金那么‘烫手’。而且,购物卡还具有匿名、携带方便、不易追查的特点。这样一来,送卡的理直气壮,收卡的心安理得。”中南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满春教授分析说。
为此, 中纪委已经将“微信红包”和“电子礼品”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显然已经洞察到了公款送礼形式的这种变化,并开出了“药方”:狠刹公款送礼歪风,必须从源头抓起。阜康市纪委也及时为“微信红包”这一“送礼神器”穿上了“防弹衣”,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途径明确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微信红包等,做到监督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