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纪委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州查处的7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一、木垒县职业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张俊如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4年7月,木垒县职业教育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颜伟借各种活动之机,给该中心36名教职工发放福利费、奖品和纪念品等共计46135.6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职业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张俊如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韩军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10月至12月,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先后组织机关站所和村社干部共两批28人赴福建、四川等地考察学习,期间通过旅行社安排到成都、重庆和昆明等地旅游,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3.344万元。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韩军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吉木萨尔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阿曼他依?努海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2月,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党委书记华敏等20人组织或参与了公款吃喝活动,事后发生一人酒后死亡事件。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阿曼太·努海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阜康市水磨河乡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秦长虎因履行
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03年至2014年9月,阜康市水磨沟乡劳动保障所原所长任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32名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累计金额达351122.25元。任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水磨河乡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秦长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组织处理。
五、玛纳斯县平原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杨敬因违规组织
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8月,玛纳斯县平原林场先后组织单位职工共两批68人赴内地旅游。2014年初,玛纳斯县林场支付旅游费用13.6万元。玛纳斯县平原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杨敬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阜康市住建局党委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追究。阜康市住建局干部李某因参与赌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住建局党委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责令住建局党委向阜康市委作出书面检查。
七、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党委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追究。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干部哈某因贪污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镇党委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并对滋泥泉子镇党委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上述典型案件的严肃处理,体现了自治州党委、纪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以上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以律己,规范言行。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明纪律,严守规矩,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杜绝“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