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木垒县3个派出机构在开展工作中紧密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派出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3”即提高业务能力、增强统筹协调能力、强化内部管理能力。“6”即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纪律监督、加强作风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制度建设。“9”即:听取工作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开展工作谈话、实施工作巡查、实施专项督查、受理信访举报、查办违纪案件、组织检查考核。
截止目前,3个派出机构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次,开展廉政谈话23人次,列席被监督部门重要会议15场次,开展巡查5次,协助办案5件,建立各类内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派出机构已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