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木垒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主动落实“三转”要求,积极发挥“岗哨”职能,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
“哨兵”常巡,提高工作主动性。一是建立纪工委与所负责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做好工作情況通报、经验交流等﹔二是列席所负责单位会议。及時派人参加联席单位研究决定涉及人财物和其它重要事项的会议﹔三是建立专项巡查机制。结合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設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我县纪工委目前已对“三公”经费公开、“八项”规定等工作进行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时予以整改。
“哨眼”放宽,解决好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摸底督查。采取所联席单位自查和纪工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所联席单位制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和有关议事制度。二是完善驻部门巡查机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所负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設责任制规定、贯彻执行优化发展环境政策规定等情况。
“哨警”长呜、以案促教。木垒县纪工委利用熟悉所负责单位内部工作动态的优势,积极挖掘案件线索,整合力量,在所负责单位案件查办中发挥先锋作用。同時采取督办、联办等形式帮助基层单位查办案件,提高案件查处效率。自3个纪工委成立以来,协同办案3起,完成信访初核7件。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所查处的案件,并将典型案件在所在单位党员干部会议上时行集中反馈,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