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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民政局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日期:2015-08-03 13:22:08
文章来源: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吉木萨尔县民政局党组根据《中共吉木萨尔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吉县党办[2015]37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民政局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民政局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民政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民政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使“两个责任”具体化、条目化,把责任落实公开晾晒,强化责任担当。

  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包括民政局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三大类。民政局班子集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制度建设3个大方面共23条责任;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包括统筹谋划、推动引领、督促指导3个大方面18条具体责任,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了学习研究、负责落实、监督检查3个大方面共18条具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协助协调、监督检查、执纪问责3个方面18条具体监督责任。

  为保证“两个责任清单”落实到位,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到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中心遵照执行。下一步,民政局党组将根据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将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