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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完善政府及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

日期:2015-05-14 11:55:36
文章来源:纪委

  作风是人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态度和行为。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它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自觉培养和一定的组织纪律的约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

  政府及部门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抓政府及部门的作风需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是抓教育强根基。主要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四个认同”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中国梦我的梦教育、道德讲堂和爱家爱党爱国教育等。内容分为规定统学篇目和选学自学篇目,宣传部门通过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演讲活动、作报告、参学记录等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学习效果。提倡每个职工家庭订阅1份以上报刊杂志,职工每月读一本好书。

  二是立规矩抓落实。无规矩不以成方圆。党纪国法、八项规定、区州十条规定、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考勤登记制度等。我们的规矩有不少,关键在落实。防止作风建设“一阵风”,必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从作风建设实践来看,纪检监察等专门机关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只有盯得紧,作风转变才能有进度;只有查得严,推进落实才能有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监督执行八项规定、区州“十条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受理等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全面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突出监督的针对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拍摄等媒体和信访等渠道,加大对政风行风的监督力度。办好新广、昌广、吉广行风热线,应用广播电话实施监督。坚持好“一把手”接访日。做到每月有检查、每季有通报,半年有讲评,年底有总结。建立作风建设台账,做到对单位、个人的作风表现心中有数。

  三是奖优罚劣。每年召开一次表彰总结大会。通报一年来的作风建设情况,对表现好的单位、个人实施奖励,对连续三年表现好的予以挂牌奖励。对表现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或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